銀行違規 三天挨罰5,300萬
繼本周二重罰七家銀行後,金管會昨(1)日再度開罰兩家銀行,以違反洗錢防制法規定,對台北富邦銀行、第一銀行,分別開罰600萬元、200萬元,短短三天內,已對九家銀行開出5,300萬元罰鍰。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北富銀辦理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開戶,涉及客戶短期間密集開立多個帳戶或留存相同通訊地址,銀行未確實瞭解原因仍同意開戶及未納入客戶風險評估,依法處600萬元罰鍰,並糾正。
對此,北富銀表示,依主管機關要求,強化並完成內部控制制度,未來將持續參酌國際標準及金管會強化AML/CFT的政策與制度,持續提昇並即時更新本行內部作業及規範。
一銀對委由保全公司至客戶處收受現金款項,將現金收入達50萬元以上交易,以保全公司名義匯款方式處理,且未由行員確認交易人身分及申報法務部調查局,與洗錢防制相關規定不符。因此,依法處200萬元罰鍰。
一銀回應說,去年已照主管機關要求,強化並完善相關制度,迄今仍持續提升並隨時更新銀行的內部作業與規範,未來也會持續落實法遵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