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可定額免稅 房地合一稅對老人不友善
房地合一稅屬所得稅的一種,個人綜合所得稅優待老人,例如對70歲以上老人,給較高的免稅額;對支應老年生活的退休金,也給定額免稅;今年更修法新增長照特別扣除額。但在房地合一稅這一塊,卻忽略了對老人家的照顧。
綜所稅考慮照顧老人需要更多資源,給較高的免稅額,一般免稅額每人每年是8.8萬元,年滿70歲以上給13.2萬元;需要長照者,今年開始適用長照扣除額,一年12萬元。老人家沒有工作賺錢的能力,一次領取的退休金定額免稅,如果領年金,一年78萬元以下免稅。
綜所稅對老人照顧愈來愈周到,但房地合一稅這一塊,卻相當不友善。不少人周遭親友間,不乏老人家不得不換房的例子,但財政部公告的六大非自願因素中,沒有一項與老人有關。
一名80多歲老人家賣掉繼承不久的桃園房子,房屋只賣了200多萬元,但房地合一稅就被國稅局拿走近40萬元,這還不包括之前繳的遺產稅和土地增值稅。老人家賴以安養餘生的錢,就這樣大筆進了國庫。這位80多歲賣屋老人個案,賣房、報稅都要晚輩幫忙,且賣的是繼承來的房子,根本談不上炒房,但卻要承擔懲罰炒房的高稅率。
老人家賣房、換房多數不為賺錢,不少人身邊都有案例。一名80多歲的獨居婦女,雖有外傭照顧,因為每天爬樓梯有困難,和孩子商量後決定賣掉舊公寓,改買鄰近捷運站的電梯的大樓。她的孩子擔心,萬一老媽媽新房住不慣還要換房子,是否要繳一大筆稅。
還有一對退休夫妻賣掉南部市區房子,搬到郊區透天厝。去年太太不小心跌倒摔斷腿,親戚探病時,建議他們應該換間有電梯的住家 。太太有點動心,但又擔心房地合一稅的重稅。
上述真實案例都與炒房無關,但有相同情況的長者卻不少。財政部官員說,非自願因素的樣態可以增加,等各國稅局蒐集個案後會提出討論。只是上述樣態能提到財政部討論的機會應該很少,如何要80多歲的老人家主動和國稅局打官司?財政部應該更主動,體察社會現況、檢討老人賣房樣態,納入非自願因素,不必為難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