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寶平非常喜愛開跑車,有一次與好友相約出遊,一早約了好友,結果卻發生意外事故導致同車好友當場身故,也造成其他的路人傷害,其租賃的跑車全毀,針對肇事者其應負擔的責任做出以下的分析。
依民法第192條、193條、、194條、1117條:
理賠死者殯葬費用、家屬扶養費用與精神慰撫金,傷者醫療費用、財物損失、薪水損失與精神慰撫金。
另外,因為陳大寶開的是租賃車,若保險不啟動、肇責100%。這些費用除了強制險會理賠醫療費用和死亡理賠外,其餘要由全數應由肇事者支付。賠償金的法源依據及賠償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賠償金的法源依據
肇事人須負同車乘客死亡責任
一、死亡乘客:好友
(一)乘客無肇責
(二)其雙親可申請強制險死亡理賠200萬
(三)民法第192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肇事人須負法定扶養義務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殯葬費用:約50萬
2.扶養費用:
F(受扶養親屬人) = 扶養期間 X 扶養費用 / 扶養義務人數
(1)扶養期間:若父母無工作能力用現齡算、有工作能力用退休65歲至平均餘命(男77歲、女84歲)
(2)扶養費用:可用所得稅親屬免稅額132,000 或 『行政院主計處公佈之各縣市平均每人月消費額』計算每月金額,再以『年別5%單利複式霍夫曼計算法』計算總額。
若死者30歲,為家中獨子,父母都住台北,台北市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為 28,476 元:
假設狀況:爸媽今年都57歲有工作能力,其子每月會拿一萬元回家,父親可求償約六百萬,母親可求償約一千三百萬,雙親共約一千九百萬多元的扶養費用。
3.精神撫慰金:200萬(父母各100萬)
(參考最高法院76年台上字第1908號判例)。
受傷駕駛的肇責
二、受傷駕駛
(一)肇責待釐清,超速、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確定。
(二)需賠償死者、傷者、汽車損害。
車禍影響路人死亡
三、死亡路人
(一)若死者無父母、配偶、子女,理賠殯葬費50萬。
(二)若有兄弟姊妹可申請強制險死亡理賠200萬。
四、受傷路人:依狀況可申請醫療費用、財物損失、薪水損失與精神慰撫金。
六、撞壞車輛,須修復。
理賠與保險分析
投保高額的超額責任保險,保費實惠又能轉移風險,是現代用路人可考量的最佳選擇方案之一。
關鍵字:車禍賠償,死亡理賠,家屬撫養費,超跑理賠
參考資料:民法、汽車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