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逾20件…慎防「理專十誡」防線失效
金管會統計,最近七年多來,台灣銀行業一共發生了廿幾件理財專員挪用客戶資金的案件,平均每年都有二、三件,顯示理專監守自盜層出不窮、防不勝防。尤其,今年案件暴增,至昨天已有八件,不肖理專為何能夠一再得逞?
理專監守自盜案件逐年增加,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忍無可忍,直接調出過去涉及理專監守自盜的七家銀行重罰,還宣示再有同樣事件就追究總行高層,但這樣的宣示似乎不起效果?
銀行吸收客戶資金再拿去運用,這是銀行業須受金管會高度監管的主因。金融機構最重要的是客戶的信賴,但每次發生理專堅守自盜案件,各銀行都回應「主動配合調查」、「確保客戶權益」等,但很多起案件涉案時間都長達十年,不論金管會如何重罰,仍然無法防微杜漸。關鍵都在銀行自身要強化內稽內控機制,不是每次都是客戶發現後銀行才開始去查。
金管會今年首度公布「公平待客原則」模範銀行,銀行業有七家上榜,其中就包括永豐銀行,另有三家上榜的銀行也在七月底開罰的七家銀行內。
或許不能因為單一個案就抹去這些銀行之前的努力,但是金管會也要思考,一旦銀行發生有損客戶權益事件,不管是否頒獎後才發現,下一個年度評核就應扣分,甚至是事件發生後是否積極彌補客戶權益,都應計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