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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6

主計處:國人失能「臥床時間」平均8.8年

好險網/羽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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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引述主計總處,所發佈的國情統計通報報告指出,2016年時國人平均「不健康之存活年數」約為8.8 年,比美國(10 年)、南韓(9.7 年)及日本(9.4 年)等國的人民不健康時間來得短,年數愈短、對家庭照顧者負擔愈小。

值得保戶注意的是,報告中所指的「不健康」並不是指臥病在床,而是需要他人照顧,都會被歸在「不健康」當中。而「不健康的存活年數」的算法為,將內政部所發佈的國人平均壽命,減去衛福部所發佈的健康平均餘命而得。
 
也就是說,由「國人平均壽命(80歲)」,減去「健康平均餘命(71.2歲)」,才得出所謂的「不健康存活年數(8.8年)」;而這8.8年是指「國人平均需要他人或家庭照顧者照顧」的時間。
由以上「不健康時間」的定義來看,國人在邁入生命終點之前,至少會面臨「失能」或是「臥床」這2大風險,需要他人專門進行照顧,這也代表民眾必須提早準備好以下2大費用:
 
首先,是「生活費用」。
不管在人生的最後階段,是否失能或臥床,該有的生活費用,是不可能完全不需要的。
其中唯一可以減少的部分,可能是無法四處趴趴走之後,所少掉的旅遊及吃喝、打牙祭的費用。因此,每位保戶在這「平均8.8年不健康時間」中,還是必須準備足夠的生活費用。
假如保戶選擇年金險,則可以選擇至少「保證給付超過10年」的保單。若是生存時間低於「年金保證期間」,未領回的年金,也可以透過折現的方式,讓保戶所指定的「身故受益人」領回,至少不會因此而「吃虧」。

 
其次,則是「照顧費用」。
事實上,退休族會面臨「需他人照顧」的階段,主要的原因就是「失能」或「失智」。其中的唯一差別只在於:依不同「失能或失智」的嚴重性,而有照顧費用的高、低。
且這裡的照顧費用,又有「單次」與、「分期」的區別。以腦中風失能導致臥床為例,不管是入住專門長照機構的保證金,或是購置電動床、各種輔具…等,都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除了上述一整筆的費用支出外,後續需要定期支付的機構月費、看護費用,或是管、灌飲食及尿布…等耗材,只要當事人在的一天,都將長久支付下去,不可能停止。根據上述調查來看,這筆定期固定的支出,就至少是8.8年的時間。因此,在規劃保單時,也務必注意給付的期間。
 
新聞摘要及連結:根據主計總處所發佈的國情統計通報報告指出,2016年時平均一位台灣人「不健康之存活年數」約為8.8 年,比美國(10 年)、南韓(9.7 年)及日本(9.4 年)等國的人民不健康時間來得短,年數愈短對家庭照顧者負擔愈小。東森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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