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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0

葉金川想瀟灑善終 拒絕無效醫療能免長照開銷?

好險網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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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拒絕無效醫療,所以我不需要做任何長照規劃…」

這句話或許是大部分國人的心聲,目的就是避免讓自己與家人成為長照悲歌下的一份子。但是,現實情況下,一個人要拒絕無效醫療,且順利地安樂死,真的不是白紙黑字的簽下文件這麼容易。

葉金川寫給至親的一封信

前台北市副市長葉金川曾在60歲初於自己的部落格中寫給兒子、親友,一封關於他期待的善終與身後事的處理方式。

「不要管子,有氣切管、尿管、胃管,怕走得牽絆。停止維生治療吧!多拖幾天,並不會增添我生命的色彩。心臟升壓劑、洗腎、葉克膜,省省吧!健保都快倒了…」他寫道。

想善終? 你得面對4大死亡類型

拒絕無效醫療或選擇安樂死的善終,乍看之下,可以讓自己走得有尊嚴,也省得家人疲於奔命,甚至省下不少醫療開銷。

然而,死亡這條路大致上可分成4大種類:突然死亡、疾病末期死亡、器官衰竭導致死亡、年紀大身體衰弱而死亡。這4大類型的死亡,除了「突然死亡」需要的醫療及照顧時間最短之外,其餘都需要醫療照顧,只是時間長短不一。

尤其是心臟衰竭、洗腎、肺病、肝病、腦中風,病人通常會歷經急診、住院、出院,再住院,改善時又再出院,一直重複發作,直到身體狀況越來越差,然後失去生活自主性。

以中高齡人士常見的失智症來說,拒絕無效醫療也沒用,因為失智症的不可逆,最終只能照顧到臨終為止,但他們從失智到達死亡的時間,從數年到十幾年都有,沒經濟能力就只能等待家人照顧。

拒絕無效醫療得先面對5種臨床表現

很多人可能在罹患慢性病或癌症後會告訴家人:「算了,請不要救我了!因為我有權決定自己怎麼死…」

但不要忘了,翻開《病人自主權利法》於2015年底立法院通過,今年初開始實施後便能發現,想要拒絕無效醫療,並擁有「知情、選擇、拒絕」醫療的權利,其擴大適用的5種臨床表現有:

病人自主權立法適用的5種臨床表現

這5種情況都需要由2位專科醫師的確診,且經緩和醫療團隊至少2次照會確認,醫師才能依照病人在預立醫療決定書中,選擇不強行以人工方式延長生命。

DNR推動成效不彰 受傳統文化束縛

此外,為減少病人受苦,醫院通常會詢問是否要簽「拒絕心肺復甦術(DNR)」同意書,需要急救時「不電不壓」,也不提供洗腎、插管、葉克膜、幫浦、靜脈營養、抗生素等積極治療。

但自從19年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後,DNR推動至今成效仍不彰,因傳統孝道文化束縛,或認為談論臨終死亡問題太穢氣,許多患者並未在插管前或意識清楚時表達放棄急救意願,不只無法自己決定,也有子女堅持救到最後一刻。所以,每個人想要好好的善終,並非容易的事。

瓊瑤與失智丈夫家人的善終爭執

知名女作家瓊瑤的丈夫平鑫濤失智多年,直到今年5月才離開人世,作為照顧者的瓊瑤不僅多次在臉書發文討論安寧照護的問題,更曾在前年發文提到:「鑫濤的生命已經走到盡頭,但是,他的兒女並不願意接受這事實。」

平鑫濤的兒子平雲也對此發言發表聲明回應說,讓父親插鼻胃管是艱難的決定,但父親一直是生命的鬥士,只要有一絲希望,就從來不會放棄…甚至強調,「我們和您只是做了不同的選擇,不是罪大惡極。」

在《因為愛,讓他好好走:一位重症醫學主任醫師的善終叮嚀》這本書中,醫師黃軒回憶提到,他曾遇到一位26歲爆發紅斑性狼瘡併發症的女病患,當她被丈夫送到急診室後,血小板過低,全身功能凝血不良,且全身正到處出血,存活率已經不到5%,丈夫雖然希望放棄急救,但其母親卻說:「我們堅持要救到底,你一定要救她…無論自費、花多少錢…我們都可以…」

所以,善終對任何一個人來說,都很難在親情枷鎖中,得到真正的釋放,救與不救更沒有正確答案,而「長照」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必然存在的風險。

《延伸閱讀:平鑫濤臥床3年過世 瓊瑤千字憶照顧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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