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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女保險業務偽造保單 詐2客戶保費270萬!

記者沈繼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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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w 觀點:

不久前已有新光人壽業務利用假保單詐騙,7年內就侵占保費2千多萬,沒想到這類事件一再發生,此次雖然不知道是哪一家保險公司的業務員,但8年內侵占270萬保費,仍對保險業務員的社會形象造成不少負面影響。

但與其遇到這種老鼠屎,不如保護自己!

遇到業務時,不管在關係上是真熟還是假熟,拿到保單後一定要打保險公司的免付費電話,核對保單編號跟主約、附約內容與生效日,即便是真保單,也需要查證,因為你不知道主約的保單號碼是否正確,就曾有發生過類似的案例,保戶後來才發現附約內容竟然跟原本投保的附約不一致!

由於現在繳保費的方式,已很少人用現金付款,所以繳交保費時,必須要留意是否是直接匯入保險公司的指定帳戶,就算是匯款也會有匯款人帳戶名,這個帳戶名也必須是保險公司的名字。

最後,核保通過後,保戶一定會拿到會拿到保單正本,不管是經由掛號或是由業務員轉交到保戶手中,一定會有簽收保單的動作及證明。

(責任編輯/Ian)

他們花270萬買鉅額保險 女業務員給假保單「錢都拿去花」

桃園市曾姓女子以其擔任某保險公司業務員期間,於2009年至2012年間向客戶拉保險時偽造保單,收取保險金後居然未投保,2名客戶後來向保險公司查證時驚覺曾女未投保,連保單都是偽造的,但總計已被曾女詐騙多達270萬元保費;檢方21日偵結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47歲的曾姓女子是某家知名保險公司業務員,曾於2004年至2012年任職該公司保險業務員,曾女遭指控於2009年至2012年間向廖姓婦人與湯姓男子佯稱辦理保險業務,並交付偽造保單予廖婦,收取180萬元之保費,另外,曾女以相同手法向湯姓男子詐得90萬元保單。

檢警查出,因廖婦與湯男事後向該保險公司查詢相關投保資料,驚覺曾女根本未幫他們投保,就連他們手中的保單都是偽造的,還偽造保險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用印,事後無法與曾女聯繫,才知道被騙

檢方指出,檢方傳訊曾女到案說明,但屢傳不到因此發布通緝,今年初才被警方查緝到案,曾女偵訊時坦承犯行,檢方偵結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嫌將曾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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