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ew 觀點:
外送員車禍事件越來越多,但前陣子,外送員車險是否能理賠的問題一直都是許多人關心的重點,因為外送員的機車是屬於營業用車,因此在第三責任險的賠償部分,大多不予理賠,除非額外加保「營業機車附加條款」。
然而,自從富邦推出「營業機車附加條款」後,國泰產險馬上跟進,以下就幫大家整理一下這兩家「營業機車附加條款」的不同吧!
以富邦產險的商品來說,男性外送員35歲(任意等級4)為例,若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保額每一人體傷死亡200萬、每一事故給付上限400萬、每一事故財損上限30萬,年保費為2232元,平均每天只要6元,外送員即可擁有實質保障。
但國泰產險推出的「營業機車附加條款」,如下列新聞所述,年繳保費只比富邦產品貴了249元,而且不限男女性別,其保障大致上都相似,唯一不同的是,國泰的營業機車附加條款,其體傷保險金較多,有興趣的外送族可以多加參考。
但除了基本的「營業機車附加條款」,最好要多加保超額責任險,因為路上超跑越來越多,倘若只有財損保障30萬,恐怕搶快失控撞上名貴轎車,光30萬恐怕就要讓外送員多跑幾趟,才有辦法賠償。
(責任編輯 / Ian)
外送員有保了!產險業推營業機車附加險 每日花6~7元
外送員外送事故頻傳,外送人員的安全議題亦受廣泛討論。國內產險業紛推營業機車附加條款。繼11月3日富邦產險推出後,國泰產險今(25)日也宣布推出「營業機車附加條款」,外送人員每日只要不到一罐養樂多的價格,即可輕鬆投保。不論男女外送員,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基本保障,年繳2,481元保費,平均每日只要7元的金額,就可擁有每一人體傷死亡上限200萬元、每一事故給付上限400萬元,以及每一事故財損上限30萬元的保險保障。
國泰產險汽車保險部協理陳信志表示,營業機車的相關保險保障會日愈受到重視,除與日漸興盛的外送業務密不可分,也與相關保險意識升高相關,過往民眾多不知如車輛因出租予他人,或收受報酬載運乘客、貨物等類似行為,在汽車保險契約中屬於不保事項,故即使外送員已投保一般的車體、第三人責任險,在事故發生時,仍將無法獲得保險理賠。國泰產險為健全外送人員的保障,與順應新興產業崛起引發的新風險,故推出「營業機車附加條款」。外送員只要於投保時加上此項附加條款,即可獲得實質保障,透過保險轉嫁風險。
以首次投保國泰產險「營業機車附加條款」為例,不論男女外送員,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基本保障,年繳2,481元保費,平均每日只要7元的金額,就可擁有每一人體傷死亡上限200萬元、每一事故給付上限400萬元,以及每一事故財損上限30萬元的保險保障。
因為外送人員常須於大馬路穿梭趕單,若不慎與高價名車擦撞,或因非屬兩車事故造成的自摔,即可能須付出高昂的損失。以現行的保險商品來說,基礎的營業機車附加責任險的保障,通常會涵蓋第三人責任體傷死亡,以及財損等保險等,但針對外送員可能面對的風險,則建議加保超額責任保險以及駕駛人傷害險,以轉嫁風險,由產險公司幫忙分擔賠償費用與醫療費用,提供民眾較完整的保障。
而為減低民眾比較的麻煩與費用負擔,國泰產險特別開發專案型組合商品「機不可失專案」,外送人員投保該專案時,只要加選「營業機車附加條款」,即可以平均每天不到9元的保費,享有更全面的保障。據了解該專案以全面性的保障與固定費率,讓民眾輕鬆投保多種保險項目,其保障含括第三人體傷、財損、失能增額、慰問金、乘客、超額及駕傷險等多項組合,日繳只要再多2元,即可獲得比一般第三人商品組合更多元的保障,讓外送族群的整體風險規畫更加完善。
富邦產險11月3日也推出「營業機車附加條款」,以男性外送員35歲(任意等級4)為例,若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保額每一人體傷死亡200萬、每一事故給付上限400萬、每一事故財損上限30萬,年保費為2232元,每天6元,提供每人最高200萬元的死亡及失能保險金,但體傷保險金少一點只有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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