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繳騙躉繳...詐六億保費 郵局員工判賠五千萬
在郵局工作的張姓女子銷售六年期月繳保單,勸說保戶一次繳清,共收六億多元保費卻存入私人帳戶,再代保戶逐月繳費。東窗事發後中華郵政與保戶解約,並向張女提告求償五千萬元。法官認為,中華郵政商譽受損且被金管會裁罰,判張女如數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中華郵政提告指出,郵政簡易人壽保費均分期繳納,張女自二○○九年起向保戶佯稱,只要一次繳清六年保費,可享年利率百分之四優惠,成交後張女變造保單金額及繳費日期,手寫「躉繳」字樣交給保戶存證。
中華郵政清查張女累計向保戶收取六億兩千多萬元保費,除第一期月繳保費存入保戶郵局帳戶,其餘全數存入張女及向八名親人借用的帳戶,作為投資及周轉之用。張女為免犯行曝光,會按月替保戶繳保費,直到前年有人向警方檢舉事情才爆發,被依違反銀行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
中華郵政清查張女招攬保單共八八七張,收受保費超過六億兩千萬元。案發後張女未交出保費,保戶也不願再繳交保費,中華郵政與保戶協議退還已繳保費及利息,扣除張女代繳保費三億七千多萬元,損失超過兩億元。
張女辯稱,郵局保單利率不如其他公司美元保單有百分之四,為衝業績才會以這種方式行銷,但成交後都按期代客戶繳費。
張女說,收取客戶一次繳清保費,是她與保戶間的問題,與中華郵政無關。如公司不和保戶協商解除或終止合約,損害無從產生。
基隆地院民事庭法官指出,張女擅自收取躉繳保費,案發後中華郵政商譽受影響,且被金管會裁罰,求償有據,判張女要賠五千萬。
《延伸閱讀:缺失多達26項 郵政吃下史上最高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