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19日公告,全球人壽在辦理有價證券投資時,有3大缺失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新台幣90萬元,並以2項糾正。全球人壽去年10月才因投資不動產違反相關法令,不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規定,被罰100萬元,累計最近4個月已被金管會開罰2次,總計190萬元。
金管會表示,全球人壽在辦理股權商品利益衝突防範作業時,稽核單位未落實查核投資人員申報交易情形;辦理債券型ETF投資及交易作業時,也未分析報價合理性,及未建立價格決定控管機制,造成有礙全球人壽健全經營的疑慮。
另外,全球人壽持有的全權委託投資有價證券,有買進非合格投資標的的情事,且與行為時保險法第146條之4第3項授權訂定的「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12條第3項規定不符。據此,金管會核處罰鍰新台幣90萬元,並予以2項糾正。
金管會去年在辦理不動產專案檢查時,也發現全球人壽不動產的投資,沒有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認定標準,且未在規定期限內,向金管會申請專案報核,與保險法第146條之2第1項規定不符。因此,核處100萬元罰鍰,及3項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