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聞編輯中心
金管會今(2)日表示,保險公司針對現已達可用狀態,並且已訂有租約的不動產,只要提供承租戶租金緩繳、展延、降低租金等抗疫協助措施,110年6月30日前皆不列入最低投報率需達2.095%等規範標準的限制。
為了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衝擊,金管會4月1日邀產壽險公會及保險業者開會,針對降低受疫情影響不動產承租戶的租金負擔,導致壽險公司持有投資用不動產未符合「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的處理方向研商,會後金管會訂定相關暫行措施。
即日起,由各保險公司評估承租戶受疫情影響情形,個案與承租戶協商提供租金緩繳、展延、降低租金等協助措施。保險公司針對這些協助抗疫的不動產標的,可以依處理原則規定,向金管會專案報核,適用暫行措施期間以110年6月30日為屆滿日。
壽險公司申請報核的時點,可以依各公司實際降租作業的辦理情形,採事後報核方式辦理。只要是申請適用暫行措施的不動產標的,於適用期間內,出租率及收益率都無須列入認定標準的範圍,以利保險業者與承租戶協商協助措施。
根據現有不動產規範標準,壽險公司旗下不動產投資須2年即時運用,出租率要超過6成,且最低投報率要達中華郵政2年定儲機動利率加5碼以上,以現在來說最低投報率須達2.095%,否則就會被金管會處罰。
目前壽險業者在國內擁有500~600棟的商辦大樓,其中不少房產出租給商場、飯店、百貨業者,今年開始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許多承租戶都傳出經營困難的災情。包括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南山人壽及宏泰人壽因而緊急建言金管會,希望放寬不動產投資最低投報率要求。
不過,壽險業者原本希望把最低投報率降到1.595%,但金管會擔心全面放寛後,壽險資金會成為房價炒作的推手,因此只限定在有承租戶需降租的特定標的,依個案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