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聞編輯中心
壽險龍頭又犯錯了!國泰人壽辦理自用不動產轉列投資用時,未按金管會規定辦理,22日遭金管會予以糾正。這是國泰人壽2個月來第2次遭處分,今年2月國壽已因業務員不當勸誘買保單等缺失,遭罰560萬元、6項糾正,當時的處分也是國壽近幾年來單次遭罰最高金額的一次。
金管會表示,國泰人壽在辦理自用不動產轉列投資用時,事前洽定承租人及簽約租賃事宜,及嗣後每半年提報董事會,待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才進行投資、自用面積轉列等作業,與金管會108年8月發布的函令規定不符,因此予以糾正處分。
根據金管會108年函令,自用不動產及投資用不動產相互轉列,或取得自用不動產於一年內出售者,都應事前提出適法性、正當性、合理性並經董(理)事會通過才行。
日前金管會辦理一般金檢時也發現,國泰人壽有業務員不當勸誘買保單、涉及「假投保、真理財」情形,及投資參股中國分公司遭當地主管處分卻未即時申報等多項重大缺失,今年2月開罰國泰人壽560萬元及6項糾正。
其中,業務員不當勸誘買保單的缺失,主要是客戶申訴業務員不當招攬,第一種是勸誘保戶解掉舊保單換投新保單,或利用房貸買新保單,兩者加起來就有8張保單,金額一千多萬元,解約、辦房貸與投保新保單時間非常接近,國壽核保都沒未發現;第二種是勸誘客戶以保單貸款方式投保新保單,件數也有6件,金額100多萬元。這項疏失依法可罰60萬~1200萬元,金管會認為情節不輕,直接開罰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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