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聞編輯中心
別以為忙著防疫,保險局就沒在盯!才剛處罰完國泰人壽,金管會29日再公告,元大人壽辦理有價證券投資業務時,查到有3大缺失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核處罰鍰計120萬元,並予以1項糾正處分。
金管會表示,元大人壽違規的事由包括:
(一)元大人壽辦理股權商品投資業務時,申報錯誤又沒有覆核發現,未依自己所訂的內規辦理申報或落實交易檢核等,顯示相關控管機制有設計欠當及未落實執行等情事。
(二)元大人壽辦理債券型ETF投資作業時,相關投資文件未留存洽詢及議定價格的軌跡;買賣基金作業時,經理人投資分析及決定作業也有欠妥情事,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三)元大人壽對於持有的個別股票部位,投資決定有欠審慎,未落實執行市場風險管理內規。辦理國外股票投資業務時,也未訂定所持有標的發生暫停交易的管理機制。
根據這3大項缺失,金管會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核處元大人壽120萬元罰鍰,並予以糾正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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