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聞編輯中心
泰安產險辦理保險業務時,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遭金管會處以罰鍰120萬元及1項糾正;另外泰安產險個資保護也出現瑕疵,金管會要求限期1個月內改正。泰安產險是今年第6家被處分的產險公司,總計今年金管會已對產險業開出660萬元罰單。
金管會表示,泰安產險違反的事實包括:
(一)辦理汽車保險收費出單承保作業,有保費支票發票日超過保險契約生效日2.5個月的情事。
(二)辦理信用卡繳納保險費時,對不同要保人以相同卡號的信用卡繳交保費,而且記載的持卡人姓名居然還不同,泰安產險都沒有發現的欠合理情事。
(三)辦理資訊安全管理作業時,發生多項有礙健全經營之虞的狀況,例如,辦理防火牆檢視作業,未規範防火牆檢視作業的重點原則項目;辦理應用系統開發、取得及維護作業,應用程式版本異動及上線作業規範欠明確;辦理原始碼檢測及弱點掃描作業,未明確規範應對檢測出各級別風險弱點覈實評估其對應用程式安全之實質影響及採取妥適後續因應處理措施,並研擬修補時程,訂定規範有欠嚴謹。
(四)未就外部網路入侵及非法或異常使用行為所導致的個資外洩情境,研擬演練計畫,並定期演練及檢討改善。
金管會對於4項缺失,核處罰鍰120萬元、1項糾正及限期1個月內改正。
泰安產險是今年第6家被處分的產險公司,先前已有包括新光產險、和泰產險、華南產險、旺旺友聯產險、富邦產險被處罰,罰金都在60萬元及120萬元。其中,和泰產險跟富邦產險已被罰了2次,總計今年金管會已對產險業開出660萬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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