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聞編輯中心
用自殘的方式意圖詐取鉅額保險金,一家就算了,連騙5家保險公司,鋌而走險恐怕得不償失,只要有一家保險公司機警,察覺犯行,除了自己要承受相當痛苦,一毛錢也拿不到,還要被判刑。
一名36歲蔣姓男子,先前從事工地監工,月入約8萬元,原本就有國泰人壽及新光人壽各一張的終身壽險附加傷害險、102年陸續又向全球人壽投保定期壽險附加意外傷害險、蘇黎世保險投保個人責任附加傷害險,南山人壽投保旅行意外險。
買完各家保險沒多久,蔣男就自行駕駛自用小客車,在宜蘭縣一處道路刻意製造不慎遭中央分隔島上路樹樹枝刺傷眼睛的假象,再緩慢往外側車道行駛,佯裝眼睛疼痛不慎自撞路邊護攔,並以不詳方式自傷其左眼。
路人看到後趕緊報警處理,警員通知救護車將蔣男載到醫院急救後,發現左眼眼球破裂合併外傷性白內障,隨即施以白內障摘除手術及人工水晶體植入手術,最後視力鑑定測盲檢查顯示雙眼視力小於萬國視力0.01。
蔣男因此以意外傷害的事由,先後向新光人壽、國泰人壽、蘇黎世保險、南山人壽、全球人壽申請保險理賠。其中,新光人壽、國泰人壽、蘇黎世保險承辦人員不疑有他,分別理賠40萬元、24萬元及289 萬6648元。
但南山人壽及全球人壽調查後,卻認為事故發生經過有違常情,兩家公司拒賠後,還通知其他保險公司並報警處理。蔣男一氣之下,把南山跟全球告上法院,被法院駁回;他還還以中央分隔島植栽未依規定修剪以致超出島距及黃線,提出國家賠償,一樣被法院駁回。
最後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全球人壽、南山人壽、蘇黎世保險聯手提告,檢警也介入偵查,在比對行車影像紀錄並勘驗當時行車細節後認定,蔣男行車時路況正常,駕駛本人及車內也沒有任何異狀或事故發生,蔣男卻未行駛於車道中央而是明顯偏向中央分隔島,與一般人的駕駛習慣相悖,經起訴後遭判刑1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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