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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搶兒童保單 最快6月中就買不到
比7月1日漲保費更「大條」的事發生了!立法院三讀通過保險法107條修正案,要求未滿15歲被保險人身故,給付61.5萬元喪葬費用,保險局已要求若總統公告法令後,現行所有身故「退還保費」的兒童保單立即停售或不得受理,且未來未滿15歲兒童投保有身故給付或退還保費的保單,一律合計不得逾61.5萬元。
也就是說,若家長想替家中小寶貝一出生,趁保費極便宜就投保基本壽險、醫療險、長照險、失能險、投資型保單等,只要有身故保額或返還保費者,一律要合計不得超過現在喪葬費用61.5萬元,超過者壽險公司不得承保。
新法上路後各家壽險公司要通報,若未滿15歲保戶身故給付可能逾61.5萬元,之後的新保單都不能受理或核保。
目前預估總統最快下周公告新的保險法條文,一旦公告生效,壽險公司就不得再受理保戶為小朋友投保身故給付超過61.5萬元的部分,屆時小朋友的保障恐將出現「大缺口」。
壽險業者表示,由於保單受理日視為生效日,現在保戶若有需要,在總統公布前投保,即便之後仍未完成核保,也是適用舊保單規定;也就是家長現在先別搶類定存、儲蓄險,先替15歲以下寶貝規劃該有的保障才是真的。
另外,就是保險法107條可能在6月中生效,但7月1日死亡保障門檻即要上路,壽險公司全數保單要改款,目前正忙得人仰馬翻,有些公司可能在7月1日前,無法供應「兒童保單」,但保險局要求不得有保障「空窗期」,因此各家可能先推出一張「陽春版」保單。
立委推動修改保險法107條,希望未滿15歲以下兒童若不幸身故,不要只是退還保費加計利息,希望有一定的保障,這番美意卻造成「災難」,條文修改後是給付喪葬費用,且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現行就是61.5萬元。
現在許多家長會在小朋友一出生,零歲或1歲保單相對便宜時,規劃如基本壽險、醫療險、失能險等,甚至有家長會替小朋友定期定額買投資型壽險,既投資用來存教育基金,又用便宜保費買壽險保障,有些醫療險若身故也會退還保費扣掉已領金額,這些未來都要合計,15歲前不得逾61.5萬元。
(工商時報/文:彭禎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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