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金管會嚴控保險業不當行銷的大纛,揮向電話行銷業務。東森集團旗下的東森保代公司,最近連續被保險局查獲電話行銷等4大缺失,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因此依保險法規定,限期1個月改正,併處以罰鍰新臺幣100萬元。東森保代是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上任後,處分第14家保險相關業者,也是首家保代公司被處罰。
保險局日前發現,東森保代與保險公司合作電話行銷業務時,包括場地、設備、人員薪資、管理、業務制度等,均由保險公司負責及管理,與行為時的「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應注意事項」、及「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辦法」規定不符。
另外,東森保代在電話中完成保單招攬後,卻由另一業務員到現場收件,而且沒有進行保單解說、協助填寫要保單,或僅由一名業務員親晤保戶等情事,與「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不符。金管會因此要求東森保代限期1個月改正2大缺失,併處以罰鍰新臺幣40萬元。
此外,東森保代有以健康險話術招攬傷害保險的情事,例如,告知客戶因慢性病需請看護或在家療養就可理賠,但依保單條款,必須是外來突發事故所致的第1級至第6級殘廢,才可按月給付保險金。
東森保代也有未依保戶告知事項填寫要保書,及未確認保戶告知事項的違規情形。例如,未依保戶告知事項於要保書勾選身心障礙證明欄位、未確認保戶健康檢查異常情形並於要保書記載等,核與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49條第24款規定不符。此2項缺失也限期1個月改正,併處罰鍰60萬元。
黃天牧5月下旬接任金管會主委後,緊盯保險業者的法遵情形,日前已處分壽險公司、產險公司、保經公司及再保公司,總計入帳730萬元,現在又把目標鎖定在保代業者的電話行銷業務,合計這次的東森保代,保險相關業者已被處分830萬元罰鍰。
東森保代是由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於2004年創立,為東森集團旗下子公司,由於東森集團旗下還有電視購物台,東森保代過去一直透過電視平台,作為保險商品銷售的管道,近年則以電話行銷為主力部隊,透過結合電銷及實際業務員拜訪的方式銷售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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