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業
民眾看病住院習慣買保健食品來服用,希望康復的速度快一點,但這類健康食品不是藥品,即使吃了有效,也無法申請實支實付醫療險理賠。
有位民眾108年1月8日以自己為要、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終身健康險, 附加醫療費用健康險附約,之後該民眾騎車跌倒,頭部外傷併有腦震盪,到醫院住院7天,出院後自費購買的「關立固」保健食品服用,費用2萬3,880元,之後一起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關立固」部分被保險公司拒絕給付。
保險公司認為,該保單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的給付約定,限於醫師指示用藥及處方藥,但該保戶因住院自費買的「關立固」,成分、功效為保健食品,並無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也不是保戶住院或門診手術期間內所發生。
因此,該保戶因傷害住院7天的住院收據金額2萬9,970元,其中自費關立固2萬3,880 元為保健食品,不予給付。扣除關立固,保戶若採日額方式,可獲得1萬1,760 元理賠金,若採實支實付僅能給付6,090元,最後以日額型支付。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專業醫療顧問認為,關立固非藥品,是一種緩解退化性關節炎的保健食品,不僅不是住院期間治療所必須,也非一般醫療常規或準則建議使用,可以認定關立固並非一般醫師指定用藥,也非讓保戶住院期間的治療用藥。換言之,保險公司依合約剔除該健康食品的實支實付理賠,並沒有違誤。
《延伸閱讀》
《沒錢更要買保險!前主播簡立喆42歲爆罹乳癌 花近百萬治療》
《白癜風燒錢又會併發癌症 金馬影帝馮小剛惡化放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