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怡君
金管會處分保險業者再一家!大誠保經業務員銷售保單時,發生保戶短期持續辦理保單借款,再把錢投入原購買的保單的缺失,違反保險相關法令,遭罰120萬元。
金管會表示,日前接獲民眾檢舉,大誠保經某通訊處業務員經手的保單,有多位保戶於短期內持續辦理保單借款,再將款項追加投入原保單方式進行槓桿操作,違反保險相關法令規定,因此依規定限期1個月改正,併處罰鍰新臺幣120萬元。
金管會強調,大誠保經違反的事實包括:
1.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缺失:大誠保經內部稽核制度、自行評估制度及法令遵循制度,均未能適時發現業務員的違規情形,對於保戶於短期內不斷辦理保單借款案件,未能採取適當政策與程序控制風險,顯然欠缺內控監督機制,與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辦法規定不符。
2.文宣管理缺失:大誠保經業務員所使用的招攬文宣未經大誠保經同意,核有公司廣告、文宣控管欠妥的缺失,與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38條規定不符。
金管會近期大力整頓保險業者及銀行保險銷售保單的缺失,主委黃天牧上任後,已處分近30家業者,處罰毫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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