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金管會近日裁罰積極,今(5)日再次公布一項裁罰案件,法商科法斯產險台灣分公司因沒在業務員離職後5日内辦理註銷登錄,遭金管會核處糾正。
依照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規定,業務員登錄事項有變更時,需要做變更登錄;受停止招攬行為處分者,要做停止招攬登錄;有發生死亡、喪失行為能力、終止合約、或其他終止招攬行為等情形時,需要做註銷登錄;有不配合教育訓練、犯罪或是有其他符合撤銷登錄的條件時,則需進行撤銷登錄。
保險業務員經登錄後,會專為所屬公司從事保險招攬業務,也就是專屬招攬制度。專屬招攬制度是為了保護要保人,若因保險業務員招攬行為致要保人受有損害時,追究所屬公司的責任明確,不致發生認定困難。
為了保障要保人權益,若是業務員的登錄內容需要變更,要由所屬公司在5日內向相關公會申報,在所屬公司辦妥異動登錄前,對於該業務員的保險招攬行為,仍視為所屬公司行為。
自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上任以來便大力整飭保險業,累積至今已超過30家業者被罰,包含壽險、產險、保經代、再保險,以及兼營保險業務的銀行全面被緊盯,累績共開罰逾2000萬元罰鍰,罰最重的是誘勸客戶借款買保單。
在產險公司部分,目前有台壽保產物保險,因辦理信用卡繳納保險費作業,雖已對不同要保人以同一信用卡繳納建立檢核機制,但對檢核發現之異常情形,尚未建立評估合理性並留存處理紀錄之控管機制,被罰60萬元;以及今日公布的法商科法斯產險,因沒在期限內辦理註銷登錄被處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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