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程芳瑀
小鬼黃鴻升猝死後,雖然檢方初步相驗排除外力介入,但家屬為求真相,今(18)日下午進行解剖釐清死因,讓親友粉絲不捨跟鼻酸。以保險的角度看,根據法醫的經驗,一般人意外猝死時,如果沒有外力因素,是否解剖取得真正的死因,關係到保險理賠條件是否成立,尤其意外險的理賠金高,死因是意外或疾病,保險金差很大。
檢警與法醫今日下午在板橋殯儀館進行解剖,經初步解剖發現,小鬼死亡疑似與心血管疾病有關,詳細死因有待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遺體已發還家屬。經紀人Dino表示,死因初步是「主動脈剝離造成血管阻塞。」
法醫高大成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在他執業生涯中,浴室死亡的案例不少,解剖過程其實很殘忍,家屬通常會難以接受,一般會同意進行解剖,除了釐清死因,也與保險理賠有關,有些意外致死的理賠金比因病致死理賠可能多至10倍,保險公司也會要求家屬出示相關證明。
「猝死」一般指的是突然且非預期性的死亡,無論本身內在疾病或外在意外事故均有造成猝死的可能,如果猝死後的文件資料,僅記載「猝死」一詞,並不能直接視為外來突發事故,也不能理所當然的要求保險公司理賠意外傷害險。
意外險的理賠需要符合外來、突發、不可預見三大要件,以「浴室跌倒」這種情況為例,如果是跌倒之後導致顱內出血死亡,那就符合這三項要件,意外險給予理賠。反之,如果是心肌梗塞引發跌倒造成的死亡,這就會是「因病致死」,屬於內在因素,不符合意外險的要件。
一般壽險保障「因疾病或意外」導致的死亡,但意外險則有較為嚴謹的認定。壽險的身故保險金與所繳保費有關,繳越多所得的身故保險保障就越高;意外險的保費依據職業危險程度有所不同,危險程度越小的職業保費越便宜,具有低保費、高保障的特性。
過去就有名病患在住院如廁時跌倒後死亡,沒想到「診斷證明書」及「死亡證明書」都註明病患「因病而死」,原本保險公司不理賠意外險,但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認為,該案未取得司法單位的「相驗屍體證明書」,無法排除頭部外傷,顱內出血的可能性,要求保險公司應予以理賠意外險。這也是保險公司在理賠時,會要求取得解剖證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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