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金管會日前公告裁罰一名保險經紀人,因其違反法令在社群網路上為保經公司招聘業務,被金管會核處限期1個月改正。金管會強調,經營保經代業務的公司或銀行,不得聘用未依法登錄的業務員,否則將予以懲處。
近來發現有部分保經以及保代公司以居中、介紹或推介等名義,聘用沒有保險業務員登錄資格的人為公司招攬保單,或是將業務佣金支付給非實際招攬的業務員,因而衍伸訴訟案件,受到金管會注意。
為維繫招攬制度及保障消費者權益,金管會重申保經公司、保代公司及兼營保代業務的銀行,皆不得以任何名義聘用未完成保險業務員登錄程序的人為其招攬保險業務,或將佣酬支付給非實際招攬人的業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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