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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8

快看!金管會提醒住宅火險投保的「眉角」

好險網/羽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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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w觀點】

好險網/羽聞

✸觀點:

由於目前民眾只要向銀行借錢買房,銀行擔心火災或地震造成抵押品(房屋)損失、貸款人無力償還,因此都會強制要求貸款人,必須先投保住宅火險及地震險之後,才能開始放款。
但是,許多民眾為了快速拿到房貸,卻不見得深入了解單單一個住宅火險附加地震險,也有許多投保的「眉角」,金管會有提出以下幾點值得大家注意。
 
一、保險金額與承保範圍:
由於保險金額將直接影響理賠金額之高低,且部分危險事故需事前特別約定方可納入承保範圍,因此消費者在投保前,應預為瞭解投保保險金額是否足夠,並審視契約條款所定承保範圍、不保之危險事故及動產等內容,以避免未來申請理賠時衍生不必要的金融消費爭議。
 
二、使用性質變更
因「住宅火災保險」所保障建築物之使用性質種類為「住宅」,由於部分民眾之住宅可能會有營業行為(如:早餐店或理髮廳等),故投保前應向產物保險公司說明保險標的物之使用情形。倘投保後有使用性質之變更,亦應主動向保險公司說明,若非屬住宅火災保險之承保範圍,即應投保商業火災保險,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額外費用之補償
火災發生後,通常需進行清理程序,且往往需耗費一段期間進行修復工作而暫時無法居住,故危險事故發生後所支出之「清除費用」及「臨時住宿費用」也在理賠範圍內,保戶可別忘了提出理賠之申請喔。
 
所以,以上這些保險契約中,關於保險金額及承保範圍…等內容,保戶都應仔細審視,以免發生事故時才出現不少糾紛。例如前一陣子發生過的理賠糾紛一樣,假設住宅使用有「營業行為」,像是開早餐店、理髮廳…等,投保之前都應該要向保險公司說明,並且改投保商業火災保險,才能確保保戶未來發生事故時,能獲得充份的保障。

✸新聞摘要:

根據金管會統計,2014年住宅火險投保率為32.65%、2015年投保率為33.36%,到了2016年投保率為34.05%;而地震險通常是要與住宅火險合買,投保率也有增加,2014年的投保率為31.5%、2015年為32.19%,到了2016年也增溫到了33.25%。
就住宅火險簽單保費來看,2014年簽單保費收入為54.4億元、2015年則有55.8億元,年增率2.58%,到了2016年則達到58.48億元,年增率4.78%。
 

 

新聞出處(請點連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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