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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壽險持有不動產違規 遭金管會罰1,340萬元
保險業資金重回不動產,今年買進商辦大樓、地上權與公辦民營BOT的投資案金額超過1,228億元,引發外界關注,但是其實保險業在投資國內房地產方面仍有諸多限制,包括即時利用率、一定期限內要開發不能養地等限制,一旦違規就會遭金管會裁罰。保險局今(22)日晚間也公布今年共計有七家保險公司,因不動產投資違規共計被裁罰1,340萬元。
保險業過去因資金過度獵地、養地,有炒作土地房地產之嫌,2012年實際投資金額創下1,118億元紀錄,為避免保險資金「短期進出」房市,讓金管會祭出「金八條」,包括對投資不動產設下「即時收益率(目前是2.345%)」、且限制投資素地等規範,俗稱「金八條」。
不過針對壽險業錢進不動產諸多限制,也讓壽險龍頭金控國泰金總經理李長庚「抱屈」,指壽險業追求長期固定收益並不為炒房,而且引導壽險業資金投入公共建設、商業設施、都市更新等,可改變市容、協助地方經濟、國家稅收與增加工作機會等,是政府與業者都雙贏。「若過去有一些保險業壞學生壽險公司拿保戶資金去屯地炒作房地產蓋豪宅」,李長庚說,「那政府應該去嚴懲那些公司,而不是限制壽險公司不能開發素地。」
保險局最新公布今年以來因不動產違規的壽險公司共計有七家,共計罰款1,340萬元。其中宏泰人壽一家光今年就被罰5次,總計被罰490萬元最多,其次是遠雄人壽遭罰2次共計280萬元,都是因為違反即時利用率規定,或是管理效能不彰,不動產所在地涉及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北市內湖、新北市新莊市等。
其他被罰的保險公司還有台灣人壽、南山人壽、全球人壽、中壽與朝陽人壽等五家,金額多在90~100萬元。跟素地開發有關的只有二筆,是台灣人壽與南山人壽,都是逾五年未興建完全及符合即時利用率標準。不過保險局官員說,截至目前為止,宏泰人壽5筆已有3筆已處理好,遠雄有1筆已處理好,未處理好的申請展延中。
金管會過去針對壽險業投資素地祭出諸多規範,包括有6個月拿到建照、9個月開發計畫,而且購買素地須附有承租戶意向書,等於購買素地時要馬上有承租戶,以符合最低即時收益率,5年內興建完成、10年不能賣,不能買預售大樓、買大樓5年不能轉售等 ,規範相對嚴格。
(經濟日報/文:葉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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