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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0

賣投資保單 須加警語

經濟日報 記者吳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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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賣投資保單 須加警語
 
投資型保班比照投信基金,須加警語
投資型商品去年橫掃千軍,今年可望繼續成為保險市場上的熱門商品,其中類全委保單炙手可熱,開春便引來金管會注意,為嚴防保險業狂賣類全委保單損及消費者的權益,金管會通過壽險公會所修正的自律規範,未來保險業賣投資型保單,將比照投信業者賣基金,都必須加上70多個字的行銷警語,下半年實施。
 
提醒投資型保單風險
過去投信公司銷售各類型基金,都會安排廣告行銷活動,主管機關為免投資人只選擇注意投資報酬率,忘掉投資風險,行銷基金等金融商品時,不論是平面廣告或有聲廣告,都要加上70多個大字,提醒消費者購入的風險。
壽險公會日前擬定自律規範,壽險公司只要銷售類全委投資型保單,未來不論這些金融商品只要出現在平面及有聲廣告,都要比照銷售基金的行銷規範。
 
標準警語為「投資一定有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賠,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並提醒保戶「本商品所連結之一切投資標的,其發行或管理機構以往之投資績效不保證未來之投資收益,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不負投資盈虧之責,要保人投保前應詳閱商品說明書」。
 
而保險公司在平面廣告提醒消費者,全權委託帳戶的淨值會受到市場波動,而回撥的資金是由帳戶的收益和資金回撥,因此有可能會損及原始的投資金額。
壽險業者表示,一般銷售投資型保單的廣告,所以大多是平面廣告;至於有聲廣告,因商品較複雜且要提示的風險實在太多了,因此是形象廣告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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