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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2

繳稅也要懂節稅

好險網/王永才 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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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繳稅是義務 節稅是權利
繳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而合法節稅是我們的權利,然而對於租稅事務並不十分瞭解的一般人,想要合法節稅,必會有所困惑。
 
稅捐分國稅及地方稅
我國的稅捐分為國稅及地方稅。國稅是由中央機關負責徵收,除關稅及進口之營業稅、貨物稅與菸酒稅由海關負責徵收外,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貨物稅、特種貨物稅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營業稅及菸酒稅,是由財政部各區國稅局負責徵收;地方稅部分有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印花稅等,是由各地方稅稽徵機關負責徵收。
 
每年繳稅 4.5.10.11
一般人民我們每一年要繳的稅捐依序是:
4月份要繳車輛的使用牌照稅,
5月份要繳房屋稅以及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10月份要繳營業用車輛的使用牌照稅,
11月份要繳地價稅。
因買賣房地而發生的則有契稅及土地增值稅,贈送財產與他人要繳贈與稅。這些稅都是我們常見的稅務。
 
稅制有改 遺產稅變更大
然而不同的稅務與隨著政權的移轉相關的規定都產生了極大的變化,其中遺產稅在2008年一舉從50%調降為10%,按照稅法,有錢的父母每年都可以對子女贈予220萬台幣而享受免稅,只要分年規劃,給子女遺產上億都不必繳任何稅。
 
106年5月12日(含)以後最新法規50,000,000以下稅率10% ,50,000,001-100,000,000稅率15%,100,000,001以上稅率20%,以及購買人壽保險的課稅法規也有大幅改變,從保險給付免稅,到實質課稅原則,實施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近年來針對要保人為財產之所有權人判定而課徵遺產稅,其實保險已幾乎全面課稅。
遺產及贈與稅表
在此狀況之下協助客戶透過保險預留稅源刻不容緩,也唯有保險是可以解決死亡風險與立刻產生大量現金籌措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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