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繼承?隔代贈與?
現代人長壽,阿公想要分配財產時,兒女年紀也都不小了,而孫輩已長大。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理王瑞鴻表示,不少阿公會直接把財產傳給孫輩。但用「兒女輩抛棄繼承」好呢?還是「阿公生前隔代贈與」好?建議「生前隔代贈與」好。
好在那裏呢?王瑞鴻說有四點:一、隔代贈與可以少繳一次遺產稅。二、贈與稅由阿公繳,可以消化現金,降低將來的遺產總額。三、由遺產稅轉為贈與稅,透過分年贈與降低稅率。四、最重要的一點是可以貫徹意志,傳承財富。「前三點算是節稅,最後一點是傳承。」
隔代贈與就是直接把財富贈與給孫子輩,如果什麼都不做,阿公的遺產就會由第二代繼承,繼承時要繳一次遺產稅;待第三代要繼承第二代遺產時,又要繳一次遺產稅,「要繳兩次遺產稅。而直接贈與孫子,只要繳一次贈與稅即可。」
而且贈與可以分年、分次進行,遺贈稅率都是10%、15%、20%三級制,透過贈與的規畫,可以把稅率儘量控制在10%,不用適用高稅率。「用隔代贈與可以降低稅率。」
贈與稅是阿公繳的,例如贈與1220萬元,扣除一年220萬元免稅額度,以10%稅率計,阿公要繳100萬元贈與稅。王瑞鴻說,稅是阿公繳的,阿公的財富就減少100萬元,未來計算遺產的總額也少一點。
最重要的是,王瑞鴻說:「實現阿公的意志。」阿公覺得那個孫子可以作為傳人,可以指定把財富贈與給誰。「以實務來說,現代人還是很講求公平,例如阿公有三個內孫、七個外孫,阿公會把財富平分給十個孫子,每個孫子大概拿得一樣多,只是拿到的不一樣,有的會拿到現金、有的是不動產、有的是股權。」
股權的贈與是比較關鍵的,涉及股權的贈與,通常會再加一道安全鎖。一般的作法有兩個,最常見是用信託等方式,將阿公當成信託受託人或監察人,讓阿公實質掌握股權,不叫公司大權旁落。另外阿公在把股權贈與給孫子後,可選擇讓孫子以股票新設或增資一家閉鎖性投資公司,這家閉鎖性投資公司發行特別股,由阿公持有,讓阿公在表決重要事項時,擁有否決權,亦可透過閉鎖性公司股份轉讓不自由的特點,避免孫子把股權贈與給孫媳婦等,搞亂了自己的傳承布局。
而用子女抛棄繼承來取代隔代贈與,王瑞鴻則提醒可能會有爭議。例如阿公有一兒二女,兒子有三個小孩,如果兒子抛棄繼承,而阿公的兩個女兒卻沒有按照原本的協議拋棄繼承的話,兒子抛棄的不只是自己的繼承權,連自己三個小孩也沒有權力繼承阿公的遺產,於是只剩兩個女兒可以繼承。
而大兒子抛棄繼承,在遺產稅申報上,也少了大兒子的扣除額可以扣除,今年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是每人50萬元,亦即少了50萬元的扣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