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指出,這次稅改有三大主軸,減輕薪資及中低所得者稅負是其中之一,包含: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至40%,及調高綜所稅三項扣除額。
對於外界質疑稅改圖利富人,行政院政務委員許璋瑤指出,中低薪資所得者因調高綜所稅三項扣除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稅負減輕了255億元,可支配所得增加了,同樣受惠。
宋秀玲表示,目前綜所稅最高稅率45%,即所謂富人稅,不利留才、攬才;並造成薪資所得者稅負較重,因薪資所得者大多採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金額較低,相對其他不勞而獲、未誠實繳稅的人,並不公平。
目前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平均為42.47%,亞洲國家平均為29.9%,宋秀玲認為,綜所稅最高稅率調降為40%,屬於「合理範圍」。
至於調高綜所稅三項扣除額,標準扣除額由9萬元調高為11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12.8萬元調高為18萬元,宋秀玲說「薪資及中低所得者稅負變輕了」。
宋秀玲進一步舉例說明,以標準扣除額11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8萬元、免稅額8.8萬元計算。以初入社會的新鮮人,年薪37.8萬元就免繳稅(8.8萬元+11萬元+18萬元)。
雙薪家庭年薪75.6萬元免繳稅(8.8萬元x2+11萬元x2+18萬元x2)。
四口之家年薪93.2萬元免繳稅(8.8萬元x4+11萬元x2+18萬元x2)。
標準扣除額調高為11萬元後,有517萬戶受益,占申報戶84%。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調高為18萬元後,有542萬戶受益,占申報戶88%。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高為18萬元後,有62萬戶受益。
其他國家目前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如下:日本45%、英國45%、德國45%、中國大陸(薪資)45%、南韓40%、美國39.6%、加拿大33%、新加坡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