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 每天新增35人失智
有媒體根據衛福部,委託台灣失智症協會進行的調查估計,2017年台灣失智症總人口數已達27萬人,未來45年,台灣失智人口將以平均每天增加35人的速度而快速成長。
為什麼現在國人「談失智變色」?這是因為失智症患者的照護費用,根據統計,若以機構式的長照服務估算,每年花費約25~50萬元,對家庭造成極大負擔。
四大類保單 保障失智風險
因此,在與大家分享此一新聞時,順便提醒並解釋目前可以提供「失智症患者」投保相關保障的保單,總共有以下四大類:
長期照護險
首先,是提供中、重度失智與失能狀態被保險人的「長期照護險」。
這是因為長照險的理賠定義,是以「生理功能障礙(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及更衣…等6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ADLs)持續存有3項以上之障礙)」與「認知功能障礙(經專科醫師診斷判定達○個月以上(不得高於6個月),仍為持續失智狀態(係指按「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第九版(ICD-9-CM)編號第290號、第294號及第331.0所稱病症,如附表)並有分辨上的障礙,且依相關專業量表評估,達中度或一定分數以上)。
而以上所謂的「認知功能障礙」,就包括了各種「失智症」,例如最常見的阿茲海默型失智、血管型失智,還有像是額顳葉型失智、路易氏體失智…等,可以說能提供各種類型失智的全方位保障。
特定傷病險
其次,則是有提供失智患者保障的,屬於類長照保單的「特定傷病險」。這種保單與傳統「一次給付」型特定傷病險不同之處在於:它是採「一次金」與「分期給付」的方式,提供萬一不幸罹患中、重度失智症被保險人的定期龐大開銷。
但是,大眾在投保這類保單時,必須特別注意其理賠前提是「被保險人要能領到保險金,必須同時符合『病名』與『失能狀態』」。也就是說,
1.被保險人不是一經專科醫師診斷,確定罹患失智症,就可以獲得理賠,必須同時符合「中度失能」,也就是「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及更衣」等6項中,有3項不能從事,也才能獲得保險理賠金。
2.正由於被保險人必須符合「中度失能」的定義,因此,有些中度失智的患者,就可能因為不符合以上「中度失能」的定義,而無法領到保險金。
3.失智症的種類很多,特定傷病險中的保障標的,就只限於較為常見的「阿茲海默型失智」,但並不保障另一種常見的「血管型失智」,或其他較為少見的失智種類。
重大傷病險
第三,是按照「領取重大傷病卡」為基礎的重大傷病險。然而,儘管重大傷病險有針對「慢性精神病(包括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範圍比失智症更廣)」,但這種保單仍是以「一次給付」為主,也許不一定符合失智症患者持續而固定的支出型態。
失能險
最後,則是所謂的「失能險(也就是之前的「殘扶險」)。但值得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失能險是依照「失能(殘廢)等級表」中11級79項中的定義,而進行理賠。也就是說,失能(扶助)險的理賠按照「失能等級表」的11級79項的定義為準。
目前,失能(扶助)險中,最能與失智症有關的項目,就是所謂的「中樞神經障害」。只不過,所謂的「中樞神經障害」並不是一個病名,不幸罹患的被保險人,光是經專科醫師確診為「失智症」,還並不足以獲得失能(扶助)險的理賠。
也就是說,醫師在診斷證明書裡的敘述,要能符合各級中樞神經障害的定義,且達一定的嚴重程度(通常必須符合「終身無工作能力」,以及「生活有部分無法自理」的條件),才能符合第一至第三級失能的標準,可同時領取「一次金」與「定期扶助金」(如果只是「勞動力低下」,或是「通常無礙勞動」,則只能領取「一次金」)。
最後,現在也有業者,推出結合終身壽險與失智等保障的保單。以某張業者最新推出的中、高齡專屬組合式終身壽險為例,就提供的失智及帕金森氏病的相關保障。這張保單有涵蓋所有類型的「失智」,但它也與重大傷病險一樣,但也是採取「終身給付一次」的方式,不一定符合失智症患者持續而固定的支出型態。
新聞摘要及連結:「一人失智,全家累垮」,因長期照護失智家人,導致照顧者情緒失控的社會新聞層出不窮,根據衛福部委託台灣失智症協會進行的調查估計,2017年台灣失智症總人口數已達27萬人,未來45年,台灣失智人口將以平均每天增加35人的速度快速成長。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