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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6

漫長的告別—談失智症與安寧療護

許禮安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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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禮安 醫師

原本這期最新、剛好滿十年的《藝啓華開》季刊第40期,專題就設定是「失智症與安寧療護」,進行失智症宣導不遺餘力的高雄長庚醫院神經內科陳乃菁醫師,在臉書上邀我寫一篇關於「失智症安寧療護」的文章,趁十月第二個週六(今年是10月14日)「世界安寧日」進行宣導,於是我一舉兩得的寫下這篇「漫長的告別」。
 
   我民國98年開始講「失智症」時,統計數字是「全球每七秒鐘就有一人失智」,現在已經成長到「全世界每三秒鐘就有一人失智」。全球「戰後嬰兒潮」世代(西元1945年開始),從2010年開始超過65歲,目前全世界最有錢、最有權的世代逐步朝向銀髮邁進。由此可以想見:隨著「全球老化」效應,失智症將會成為龐大問題。
 
   民國89年通過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到102年第三次修法,條文都沒有更動過的第三條之二,「末期病人:指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失智症在台灣從診斷到死亡約八到十年,失智症當然也會到末期,需要接受安寧療護(安寧緩和醫療)的服務。
 
   健保局在民國98年9月公告增列「八大非癌末期疾病」適用安寧療護,包括腦、心、肺、肝、腎的五大器官衰竭,其中第一項「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就是「失智症」,其「必要條件:CDR臨床失智評分量表為─末期(CDR=5)者:病人沒有反應或毫無理解力。認不出人。需旁人餵食,可能需用鼻胃管。吞食困難。大小便完全失禁。長期躺在床上,不能坐也不能站,全身關節攣縮。」
 
   另外,當「居家照護無法提供進一步之症狀改善而轉介時」,或「病情急劇轉變造成病人極大不適時,如:(1)電解值不平衡,(2)急性疼痛,(3)嚴重呼吸困難,(4)惡性腸阻塞,(5)嚴重嘔吐,(6)發燒,疑似感染,(7)癲癇發作,(8)急性瞻妄,(9)瀕死狀態。」失智症病人嚴重到這種情況與程度時,就可以適用安寧療護的健保服務。
 
   失智症病人通常是去看神經內科,少數人看精神科,要主治醫師願意告知病人或家屬:已經可以接受安寧療護,或者願意主動會診或轉診安寧專科醫師,安寧緩和醫療專科醫師都知道這個規定,卻不能撈過界去要人。如果主治醫師不知道或不願放手,家屬不知道或不接受,失智症末期病人就得不到安寧療護的服務。
 
   我收錄在即將出版的下一本書《我對安寧療護的顛覆思考與經驗談》,「1051121安寧療護思考短文47為何不想承認母校?」的「第五個原因,高醫神經內科說CDR(臨床失智症評分量表)國際版只有0到3分,4分和5分是台灣自己訂的,他們不承認。然而按照健保署98年9月公告的『八大非癌症末期適用安寧療護』,第一類的失智症必須5分才可適用安寧療護,這是健保署請神經內科醫學會寫的標準。高醫的失智症病人沒有5分,所以高醫的失智症末期病人,就絕對不可能經由會診而接受安寧療護服務。這是自大傲慢的專業智障啊!」
 
   如果主治醫師不願意為末期病人的福祉著想,特別是失智症病人到末期已經無能為力自助,這時就要靠家屬自求多福、主動對主治醫師提出要求。現在已經是網路時代,如果主治醫師仍然不知道或不願意,如果這家醫院沒有提供安寧療護服務,家屬可以為自己的親人換主治醫師和換醫院,重點在於要讓末期病人得到最高品質的服務。
 
   我甚至想要藉機在此對全台灣的醫院下挑戰書:如果貴醫院到現在還沒有完整的安寧療護服務,包括安寧共同照護、安寧居家療護和安寧病房,那就已經可以被列為是落伍或不入流的醫院了!隨著台灣快速老化和少子化的趨勢,貴醫院不趕快跟進醫療潮流去結合長照體系與安寧服務,應該很快就會被時代給淘汰出局了!
 
許禮安106-10-10(二)巳時/雙十國慶/高雄安居
 

 

「本文由許禮安醫師授權提供好險網使用,非經許禮安醫師同意不得轉載。」
 
安寧緩和醫療專科醫師許禮安 醫師
我當醫師26年從事安寧療護22年!
希望建立安寧療護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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