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聞編輯中心
教育部國教署為強化校園安全,109年度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校園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由明台產險承保,各項保額除比照108年外,今年起也將「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學校及分校」納入投保範圍。國教署除直接繳納署轄學校的保費,也會同步補助各地方政府替其轄管學校投保,建構友善安全的校園防護網。
109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校園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內容包括:身體傷亡每人6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6,000萬元、每一事故財物損失600萬元、保險期間每一縣市最高賠償6億元、保險申請免自負額等;此外,今年起還特別將「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學校及分校」納入保障範圍中,保險期間自109年2月1日起至110年1月31日止。
國教署指出,為協助學校建立更安全的校園環境,明台產險將提供「損害防阻」服務,派出多位通過SGS測驗的「兒童遊戲場安全檢驗人員」,運用專業檢驗器材前往各校園查勘,協助學校繪製「風險地圖」、提供校園公共安全損害防阻建議、舉辦縣市校園公共安全與損害防阻講習會等,專業協助學校提升安全等級,強化緊急應變機制。
國教署表示,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可協助降低意外災害對學生、幼兒的家庭經濟衝擊,保險公司的專業協助也可促進校園提升安全等級。未來國教署將持續與各地方政府共同合作,努力推動各項校園安全措施,營造更友善的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