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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姊假車禍謀害表弟成植物人 被檢警視破謀財害命收押
雲林縣61歲林姓女子積欠債務急需用錢,即對腦部剛開刀行動不便的53歲何姓表弟,萌生惡念,想利用表弟詐領保險金,即策劃買凶製造假車禍謀財害命,使表弟被撞成植物人險些喪命,原只是單純車禍,但檢警細心發現細節有詐,深入追查發現是樁謀財害命,今天將林女依殺人未遂聲押獲准。
家住斗六市的林姓女嫌,因積欠債務,被逼債一時需要用錢,即對剛動完腦部手術的表弟動了歪腦筋,自民國108年4月間起到109年5月間,先後以偽簽被害人署名之方式,替被害人投保多筆意外保險及旅遊平安險,保險金額合計約達3000萬元。
林婦為表弟買保險後,再以事成之後提供100萬元為代價買凶,雇用彭嫌、陳嫌,3人合謀分工,由彭嫌、陳嫌買了一輛報廢小客車,再竊取車牌懸掛後,於109年5月28日由彭嫌假冒農會人員,撥打電話謊稱要拿補助款給被害人。
何姓被害人不疑有詐,即持助步器準備前往領取,才出家門走到門口前時,陳嫌即駕車加速從後側衝撞被害人逃逸;被害人整個人彈飛再落地受重傷,腦部出血、生命垂危,經搶救仍呈癲癇半植物人,整個車禍過程都被監視器拍下。
▲黑色小客車急速撞上林嫌表弟,整個人彈飛再摔落地,情況極慘。記者蔡維斌/翻攝(聯合新聞網提供)
原只是單純肇事逃逸案,但警方偵查過程,從車禍監視器細心觀察,發現車輛行駛狀況有異,似乎是故意從車道轉向路肩撞人,即報請檢察官黃立夫指揮偵辦,進一步發現林嫌曾為表弟投保意外險,部分保單受益人還是林嫌名字,認為案情不單純。
檢察官日前傳訊林嫌等人,以車追人,找到彭姓男子,得知他只是受雇買車,車子是陳嫌所開(在逃),進一步林嫌是主謀,林嫌否認買凶害弟,但檢警掌握相關事證,加上陳嫌仍在逃,今天依偽造文書、殺人未遂及詐欺未遂等罪,以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全力追緝陳嫌。
(聯合報/文:蔡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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