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紀佳妘
為讓老年生活多一點保障,勞工退休年齡也越來越晚,而勞退是多數勞工重要的退休金來源之一,但要注意是,並非每個人工作時間越長,就能領得越多,部分人超過一定年限,工作年資則無法計入退休金,快來一次搞懂3種勞工適用情況,才不會錯估自己的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制度目前分成新制、舊制兩種,由於上路的時間點不同,適用的勞工也不一樣。第一種,在2005年7月1日以後到職的勞工,一律適用勞退新制;第二種,在2005年7月之前就到職的勞工,也就是有舊制年資者,中途轉為新制,因此保有兩種制度的年資;第三種,有舊制年資的勞工,沒有轉換到新制,只有純舊制的年資。
不過,到底誰才有工作年資無效的問題?事實上,勞退舊制是按勞基法規定,由雇主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至15%按月提撥到台灣銀行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當未來勞工符合退休條件時,雇主可由個人專戶中支付退休金。
當勞工要請領舊制勞退金,必須要達到下列三種情形之一才可以。第一,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第二,工作25年以上者;第三,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不過,請領退休金條件必須在同一家公司累計,否則一毛錢也領不到。
此外,勞退舊制的計算方式則有上限規定,勞工的工作年資前15年,只要每滿1年就給2個基數(1個基數就是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但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只能給1個基數,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也就是說,在同一家公司最多只能累計30年的舊制年資,超過的部分則不能列入計算。
勞退新制是採「個人專戶」的方式,由公司每月提繳不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即使換工作,帳戶的所有權也是勞工,所以不會有年資浪費的問題,因此到了退休年齡時,可向勞保局請領,而提繳工資滿15年則可選擇一次領或月領,但年資未滿15年者,只能適用一次領。
換句話說,2005年7月1日之後到職的勞工,以及中途從舊制轉換成新制的勞工,一樣都不會有年資浪費的問題,但要注意的是第三種適用情況,也就是只有純舊制年資的勞工,就可能會面臨該問題,因此每個人都應搞清楚勞退新、舊制的差異,才不會錯估自己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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