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紀佳妘
面對親愛的家人過世,悲傷之餘仍要打起精神處理後續,但別忘了勞保也有「死亡給付」照顧勞工的身後事,領取對象又分成本人與家屬死亡,共有4種不同給付項目,讓你一次搞懂領取條件、方式,多一筆錢保險金可運用,也能減輕家屬的經濟負擔。
‧本人死亡給付
第一筆錢:喪葬津貼
勞工在保險有效期間因普通傷病、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的人,可按被保險人死亡的當月(含)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喪葬津貼5個月。
至於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條件,或沒有遺屬的人,由支出殯葬費的人,按被保險人死亡的當月(含)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10個月喪葬津貼。
第二筆錢:遺屬津貼或遺屬年金給付擇一請領
在「遺屬津貼」部分,又分成普通傷病死亡、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兩種,請領金額的計算方式也不同。
1、普通傷病死亡:
當勞工死亡時,勞保年資1年以下,按其死亡的當月(含)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10個月遺屬津貼;勞保年資1年以上未滿2年,則發放20個月遺屬津貼;勞保年資2年以上,發放30個月遺屬津貼。
2、勞工若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不論勞保年資多寡,將按其死亡的當月(含)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40個月遺屬津貼。
另在「遺屬年金」部分,當勞工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請領金額依勞保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的1.55%計算;當計算後給付金額不足3,000元,則按3,000元發給。
至於發生職災致死的勞工,勞保局表示,除發給年金外,另外加發10個月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同一順序遺屬有2人以上時,每多1人加發25%,最多加計 50%。
‧家屬死亡給付
如果遺屬本身有參加勞保,在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也可以選擇請領「家屬死亡的喪葬津貼」,按申請人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當父母或配偶死亡,發給3個月;年滿12歲的子女死亡時,發給2.5個月;未滿12歲的子女死亡,則發放1.5個月。
但要注意的是,同一親人過世「勞保本人死亡喪葬津貼」和「勞保家屬死亡喪葬津貼」只能擇一,建議在請領前,務必要試算後再擇優提出申請較為合適。
跨機關通報免跑好幾趟
勞保局指出,民眾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家屬死亡登記時,可一併攜帶本人的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資料,經戶政事務所人員列印出申請書,交由申請人確認資料無誤後簽名或蓋章,一次完成死亡登記及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請。
也就是說,民眾可透過一站式便民服務跨機關通報申請,不用再寄送紙本申請書件給勞保局,改由戶政事務所直接將申請資料通報勞保局,省去民眾舟車勞頓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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