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車險從民國87年實施至今滿20年
根據保險局統計,20年來理賠金額約2453億,其中有446萬人因為車禍傷亡而獲得理賠。
強制車險是政策性保險,自民國87年1月1日實施至今,提供汽機車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其家屬,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同時提供被保險人汽車所衍生的責任風險。並且為了未投保汽車、肇事逃逸,或失竊車等發生交通事故時,受害人可以獲得補償,也設置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根據保險局統計
強制車險實施20年來,保額由施行初期的120萬元,調高到現在200萬元。截至去年底,承保車數一開始的428萬輛提高到1911萬輛,其中汽車790萬輛、機車1121萬輛。
已超過446萬人次因車禍傷亡而獲得理賠
累積理賠金額約2358億元,其中汽車理賠金額約1737億元、機車621億元;若再加計特別補償金則共2453億5000萬元,其中特別補償金約95億元,未投保車輛61億元、肇事逃逸共31億元,其他(例如:失竊車)則為3億元。
截至今年1月底,汽車強制車險投保率達99.53%,機車強制車險投保率81.74%。保險局提醒,所有汽、機車的車主保險期間如到期或將到期,務必趕快續保,若被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攔檢發現未投保,汽車將罰鍰3000元至1萬5000元,機車則為1500元至3000元;若因肇事遭查獲未投保,將加重罰鍰6000元至3萬元,並扣留車輛牌照直到完成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