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式車險不是車碰車就會賠嗎?為何規劃丙式車體險+第三人責任保險,不小心撞到路邊的車,保險公司居然沒辦法理賠?
晶晶3年前買了人生第一台轎車,頭兩年都是規劃乙式車體險+第三人責任保險。今年調整成丙式車體險+第三人責任保險。上個月,晶晶將愛車借給好朋友開。由於,不熟悉車子的性能,在停車時,不小心大力撞上停在路邊的賓士車。事後,預估修車費7萬元,賓士車預估修理費高達15萬!
晶晶認為,車子有規劃丙式車體險+第三人責任保險,所以不用太擔心理賠,了不起就是接下來3年保險費會被加費。
沒想到,晶晶向產險公司申請出險,客服則回覆-這台車有辦理「約定駕駛人附加條款」,因為車禍當下,不是約定駕駛,所以此次事故歉難理賠。
後來,晶晶向我求證保險公司的客服說法是否合理?我告訴她:「只對一半!」車體險沒辦法理賠是正確的,但第三人責任險並不受限於約定駕駛的問題,只要駕駛人有駕照,沒有酒駕,不是犯罪行為,所以那次車禍事故絕對可以理賠賓士車的修車費。
讀者可能會問:如果晶晶沒有辦理「約定駕駛人附加條款」,那這次的車禍,晶晶是否就能維修自已的車了?
答案是:保險公司會依約修復晶晶的車子,但事後會向晶晶的朋友依照他的肇責比例代位求償修理費。依照車體險保單條款,若民眾投保時「不做約定」,包括車主的配偶、家屬、「四親等內血親」,最遠可到表兄弟姊妹,或堂兄弟姊妹、「三親等內姻親」,包括公婆、岳父母,配偶的兄弟姊妹、配偶的伯叔姑舅姨等(四血三姻)。
換句話說,晶晶的表哥借車來開,使用後若出事,車體險都會賠,且不會再向當事人追償。因為,晶晶的表哥是她的四血三姻的關係人,所以車體險就能看得到、吃的到!
那麼,是不是非四血三姻以外的人借車,車體險都不會賠?保險公司不會那麼沒人性!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江湖救急,難免要出借車子給朋友應應急。只要車主規劃車體險時,有加「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朋友開我們的車時發生事故,就能理賠!而且「不會再向車主的朋友追償理賠金」。
難以置信的是,免追償條款費率居然只佔車體險保費約2%,也就是說,若車體險主約1萬元,附加條款也只多200多元。所以,趕快拿出您的車險保單,看看您是否有規劃「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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