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失竊、真詐保」 不肖車商集團坑殺7家保險公司
台中市中古車商謝正富等人,勾結汽修廠、車商等涉嫌組成「假失竊、真詐保」集團,收購重大事故車、或進口低價雙B轎車,再由同夥擔任人頭車主投保,然後假報失竊詐保,坑殺國內7家保險公司,詐保23輛車得逞2499萬餘元,台中地檢署今天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等罪嫌起訴謝男等22人。
受損的保險公司,分別是第一產物保險、兆豐產物保險、台灣產物保險、國泰世紀產物保險、新光產物保險、富邦產物保險、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刑事局於兩年前破獲「假失竊、真詐保」集團,查出謝嫌等人以69輛車報失竊,詐得3500萬元,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黃嘉生過濾清查後,其中大部分95年以前犯的案已逾追訴權時效,另有的缺乏證據,僅認定23輛車報失竊詐保2499萬。
詐保集團成員於2016年底報案,指出所有的BMW轎車遭竊,警方追查發現,竊賊在極短時間內將車開走,與一般破壞車輛防盜系統所需要的時間不符,也說不出購車價格,令員警起疑,才赫然發現報案人妻子、弟弟不久前都曾報案車輛失竊,並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辦案員警、以及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發現報失竊的是熟面孔、失竊地點重覆,因此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查出主嫌謝正富等人,收購重大事故車,轉兩手過戶給人頭車主,再向保險公司投保竊盜險,然後報失竊詐保,而車子轉售或解體(殺肉)牟利。
或從國外進口低價的雙B轎車,再以該車為擔保,向銀行貸款,也向保險公司投保,再報失竊詐保;另有的車主因欠賭債、缺錢,勾結謝嫌等人將車子報失竊詐保。
檢察官黃嘉生於2017年10月間,指揮刑事警察局人員兵分多路,逮獲主嫌謝正富、林水金等多人,查出謝嫌等人從2007年至2017年間,假報失竊車23件,共詐保249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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