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喜歡買號稱「類定存、類儲蓄險」的保單,但其實在保險局審核的險種裡,根本沒有一種是稱為「儲蓄險」名稱。也許你會一頭霧水:如果根本沒有「儲蓄險」的存在,那自己過去買的那些保單,又是什麼呢?難不成自己上當受騙買錯了嗎?
「儲蓄險」非專有名詞 而是儲蓄概念總稱
早期被市場稱做是「儲蓄險」的保單,只有「(短天期)養老險」的保單。
這種保單會有「儲蓄險」的別名,是因為它「短天期到期還本」,也就是保戶購買保單,且過了「保障期間(一般是5年、7年、10年或15年)」後,保單契約就此終止,保險公司就會把所謂的「滿期保險金」還給保戶。就像銀行短天期定期存款,到期就還給一整筆「本利和」,符合儲蓄概念。
養老險生死都可領錢
這種養老險的被保險人,一旦在保障期間內身故或全殘,也是可以領到一筆「身故、全殘保險金」。所以,這種保單在學理上,就被稱為「生死合險」,也就是不論活著(可以領滿期保險金)或身故(領身故保險金),都可以領到錢。
從保單價值準備金 可算出IRR報酬率
因為養老險具有「短天期滿期還本」性質, 金管會嚴格監督各保險公司「少賣」,但市場上對「儲蓄險」的需求仍大,所以保險公司把儲蓄險的範圍,擴充到「任何有高額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保單。因為只要有保價金,保戶也可以隨時將保單解約(此處的「解約」,是保戶單方主動「中止契約」)拿回保價金,就能算出這張保單的IRR(內部報酬率)。
4種有儲蓄概念的保單
定期壽險,也有一定金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但定期壽險保價金不高,所以,同樣被市場拿來當儲蓄險保單,主要是「增額(還本)終身壽險」,還有就是「利變型年金險」與「利變型終身壽險」。其操作方式是:保戶採取躉繳(一次繳交保費)或期繳的方式繳費,並且在一定期間之後解約、拿回保價金透過IRR計算公式,算出保單的報酬率。
除短天期養老險 其他儲畜險無滿期還本
其餘各種被當儲蓄險在賣的保單,不論是終身(增額、還本)壽險,或是利變型年金險或終身壽險,除非保戶選擇主動解約,否則,保險公司不會主動提供「滿期保險金」。
領不到祝壽金 主動解約得看時間點
只有當保戶年齡超過110歲左右(有的保單是99歲,或111歲),保險公司在主動給付一筆「祝壽保險金」之後,將契約中止。然而,不是每位保戶都能長命百歲地等到這筆「祝壽保險金」,所以,想要把這種保單當成「儲蓄險」,就只有「主動解約」一途。
但值得注意的是:既是主動解約,保戶就得了解:就算是同一張保單,不同年期的「解約金」數字是不同的。也就是說,保戶必須看準時間點解約,才能獲得最高的IRR報酬率。
保單的「保障期間」≠「繳費期間」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多數保單在繳費期滿之後,解約金才會差不多「等於」保單價值準備金。而這意思是指:保戶通常要在繳費期滿之後「解約」,才不會「虧掉本金(所繳保費)」,也才可能獲得一定的「利息(報酬率)」。當然,由於每一年解約所換算的IRR不同,保戶可得和保險業務人員,再三確認後才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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