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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1

碩士生愛運動竟在豆漿店奪命 父痛哭:想跟著去死

記者李忠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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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從小懷抱記者夢 一餐宵夜奪命!碩士生父痛哭:想跟著去死

身高183公分愛運動的中正大學碩士一年級林姓研究生,2018年疑似吃他最愛豆漿店的宵夜後,感染沙門氏桿菌奪走性命,命喪宿舍。其父母、妹妹及愛他的女友經過快一年仍無法接受這殘酷事實。對於業者不聞問、不道歉也沒和解,甚至脫產,林父說,他們要的只是一個真誠的道歉!

懷抱著當記者的夢想,在台中出生的林男,華盛頓中學畢業後到金門就讀銘傳大學傳播科系。身材高大的他從小學游泳,大學4年十分活耀,表現優異,深受師生肯定。他2017年畢業後,順利考上嘉義國立中正大學電訊傳播研究所,指導教授對他讚譽有加,甚至建議他畢業後可出國深造博士。林男父母和妹妹,對於哥哥憧憬當記者都十分支持,豈知他的夢想甚至性命,卻因吃了豆漿店的宵夜而消失。

林男父親說,兒子因為忙著跟同學作小組報告,事發前一個月都沒回家,而忙到半夜時,他總是喜歡到他最愛的豆漿店買宵夜吃,除了常跟家人分享外,甚至事發前幾天,也到另一家分店消費,儼然成為最佳代言人。

林父回憶,兒子的研究所宿舍是2人住一間,因為規劃同住室友沒有入住,他才一人住。加上他住的房間比較偏遠,周邊住的又是僑生不熟,他發現不舒服時,以為拉拉肚子休息就沒事,卻因此拖延病情昏迷又沒人發現,才會被發現時已倒在房內地上回天乏術,狀似痛苦掙扎。

他也說,他與妻子及女兒得知噩耗後至今依然無法接受事實,妻子因情緒不穩定失眠長期看精神科門診吃藥,他則因為太傷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擔心他會不理性而「列管」做心理輔導。至於兒子的女友,「痛苦程度其實比我還強烈!」

對於業者事後卸責態度,林父說,業者事發後至今沒來上香,沒道歉也沒要和解。2018年10月,他們接受地檢署修復式司法建議,由代表張姓律師前往業者家談,對方仍斷然拒絕談和解,讓他們枯等3個月。業者甚至刻意將房地產脫產,只剩20多萬元存款,他們要的不是錢,而是給個真誠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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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w 觀點:商店綜合險也很重要啊!

不論是早餐店還是咖啡店,這類型小本經營的生意都是國人自行創業的管道之一,且根據台灣服務業聯盟的調查顯示,服務業佔台灣GDP比重逐年成長,從1980年代的53%至2011年達66%,而服務業佔就業人數的比重也逾60%,可顯示台灣已轉向為服務業為主的發展型態。

前年,發生在台中逢甲商圈的餐廳氣爆事件,不但凸顯小本經營的商家,都可能因為一把火、一場官司,讓心血毀於一旦。而且,近年來也發生不少餐廳或商家的意外事故,萬一一場官司下來,責任歸屬在店家,官司費與賠償都可能讓生意做不下去,夢想便嘎然而止。

然而,這起案例凸顯出的問題,雖然是「食物中毒」,但仍顯示出「商店綜合險」的必要性!店家衛生與否是主觀上的認知,但沒有任何人敢保證自己提供的食材會不會在哪天就出包,因為仍舊是有許多集體食物中毒的事件持續發生,店家若不小心提供不潔食物,牽連人數動輒上百人,可能付出高額賠償金。

產險業者提供的商店綜合險中,不僅將火險、公共意外責任險、現金保險、櫥窗保險等多項險種組合成套餐,讓店家獲得更完整的營業保障。

此外,根據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第一條指出,要保人投保本公司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繳保險費,投保本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於經營業務處所(須於保險單載明)或外燴處所供應之食品,致第三人因食品中毒而致體傷、死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就超過自負額部分之損失,於保險金額範圍內依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所以,在投保時可將食物中毒的責任額外作為「附加條款」,只要在營業或外燴處所供應的食品,讓第三人在食用後中毒導致傷亡,產險公司會就超過自負額部分損失提供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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