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小百科/颱風天出遊 登山險不賠
根據行政院最新通過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若民眾在管理機關已設警告或標示的開放場域,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登山或水上活動,國家得減輕或免除損害賠償責任。
上述修正草案的規定,亦列於登山險的不保事項;根據保單條款規定,被保險人在未經許可下,進入經管理機關公告禁止進入區域或依相關法令規定限制或命令其離去警戒區,例如在颱風天登山或觀浪,若發生意外而導致的緊急救援費用,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的。
草案同時也規定,被保險人故意及犯罪行為,或未依相關法令規定攜帶定位器材及緊急通信設備、任意變更登山活動計畫、未由領隊帶領登山所發生之搜尋費用,或超出預定下山時間24小時內所發生搜尋費用、為搜尋、救護或移送被保險人所生航空器之費用等情況,無法向保險公司申請緊急救援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