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聞編輯中心
未成年人投保,保險契約必須經父母雙方親簽才能生效。有位19歲的大學生到一家保險公司通訊處打工,結果上班不到一個月,就買了一張首期保費11萬餘元的高額儲蓄險,事後被工讀生父母知道後,主張保單無效並要求退還保費遭拒,之後向金融評議中心申訴後,評議決定保險公司應該還款。
有位在學學生,107 年11月到一家壽險公司通訊處應徵工讀生,詎料該通訊處一位業務員跟主管,竟不思學生為法律上尚未成年的限制責任能力人,且尚為在學學生身分,所得收入甚微薄,強力遊說購買利變增額壽險附加醫療險。
這名工讀生因思慮、經驗淺薄迷誤下,上班不到一個月,就買了高額保費的壽險及醫療險,更扯的是,這名工讀生的父母表示,事前都全然不知情, 事後也堅不承認、不允許保險契約的效力,要保書等文件上的母親簽名也非親簽。
不僅如此,這名工讀生暗自繳納首期保險費11萬餘元後,父母還發現他在該保險公司通訊處工讀3個月餘期間,從未領取薪資,被迫無奈於108年3月16日黯然離職。除了生活、房租憂慮沒有著落,還要承受苦痛與壓力,無能力再行支付續期保費,主張保險契約關係不存在,要求保險公司返還已繳11餘萬元保費。
保險公司認為,包括要保書簽署在內的所有投保作業,都已經工讀生繳交保費,並經公司同意承保,顯見雙方之間就保險契約內容,已達成意思表示一致,而保險契約為諾成契約,既然因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契約應已成立。另外,法定代理人也確實在要保書等處親簽,顯示工讀生之母已閱覽並同意投保。
保險公司強調,在客戶投保權益確認書上,這名客戶也針對是否文件上的簽名皆由各當事人親簽等問題上,回答「是」, 顯見這名工讀生及法定代理人應已充分瞭解並親自簽名確認無誤。 就算事後不同意,也有10天的保單撤銷期,當事人也沒有申請撤銷。保險公司還說,公司資料顯示這位保戶並非公司員工,也沒有在該公司擔任過工讀生或其它職務,因此拒絕同意保單無效並退費。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調查後認為,這名工讀生購買保單時只有19歲,且未結婚,法律上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因此,他簽訂的契約必須經由父母允許或承認,或經他成年後承認,才能生效。
雖然工讀生母親有無親簽同意難以認定,但縱使當事人母親的簽名為真,他的父親也沒有在法定代理人欄位上簽名,只要未事前也經父親同意,就可以認定未經全體法定代理人簽名,該保單契約就不生效力,保險契約應自始無效,並返還已繳的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