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聞編輯中心
政府針對疫情紓困,提出眾多紓困金發放方案,但因為發放單位不同,或方案出爐時間不同,政府又規定領過就不能再領,造成有民眾原本可以領到1~3萬元,結果只拿了1,500元。根據目前發放現金的方案,3萬元的最好領也最補、1萬元擴大紓困金最難領、弱勢族群的每月1,500元最吃虧。
最早推出直接發放現金的是勞動部推出的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強調只要3月31日前有在職業工會投保勞保,且目前仍在保的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的勞工,投保薪資在2萬4千元以下、前年所得未達課稅標準的40萬8千元都可以申請,漁工也能申請。每人每月1萬元,一次直接核發3個月、3萬元。
後來因為許多人沒有符合3萬元現金的請領資格,覺得政府有失公平,衛福部於是出來強調,一直以來,衛福部都有緊急救助金可以申請,只要生活面臨困難的人都可提出申請,而且疫情期間還放寬認定、24小時就可撥款,一次可領1~3萬元。
結果所有的人都湧入衛福部,人數一下子暴增,因為預算有限,各地公所很快就額滿。剛好農委會規劃加發農民緊急補助金1萬元,衛福部於是規劃加發緊急紓困金1萬元,讓生活有困難想領緊急救助金的人,也能領到錢。結果因為擔心沒有排富會被罵人人有獎,這個加碼的1萬元現金,變成限制最多的紓困方案。
一開始受理時,申辦條件複雜,不僅要拿家戶全部存摺,還要家戶所得要在基本生活費1.5倍以上、低於2倍的人,而且各縣政的基本生活費標準還不相同。引起民怨後,雖然衛福部簡化申辦手續,民眾只需攜帶身分證與簽切結書,但最需被照顧的弱勢族群成為最虧的一群。
因為當疫情蔓延時,政府最先想到的是這群弱勢族群,因此推出「防疫期間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計畫」,只要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以未滿18歲兒少為限),以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4~6月期間,每人每月發1,500元生活補助加發金,而且不用申請,政府依既有名單,主動匯款至帳戶。
政府把救濟跟紓困搞在一起後,又強調領了政府機關各項紓困補助,就不能重複申請,造成這群最弱勢的族群,最後只領到4,500元。但不僅1萬元的方案,連3萬元的方案,這些人都符合資格,結果只能看著別人申請。因此,已有弱勢民眾跑到公所表示,希望放棄每月1,500元的補助,想改申請1萬元的紓困金,但地方政府人員也只能無奈的說,不能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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