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聞編輯中心
為了讓民眾能使用新式醫材,健保署表示,「藥物支付標準」將改依「臨床實證」等級,訂定合理的健保給付比例及民眾自付差額費用範圍,並降低同功能特材在各院所間的收費差異。換言之,新式醫材將開始納入健保給付,對有醫療需求的民眾,是一大福音。但因為民眾仍需自負至少6成的差額,醫療險的保障仍不可少。
健保署表示,首批適用新法的有「人工頸椎椎間盤(Cervical Artificial Disc)」、「特殊功能及材質脊椎間體護架(CAGE)」及「經導管置換瓣膜套組」等3類醫材計61品項,已在3月健保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通過,待衛福部公告實施後,估計一年約有9,100人次受惠。
隨著醫療科技進步,新功能醫材不斷推陳出新,廠商也多半以新材質、新功能作為訴求,鼓吹病人選擇自費醫材。根據健保署統計,108年間民眾選擇全額自費醫材的費用,是103年的4倍。但由於醫病之間的資訊不對等,民眾往往無從判斷新的醫材究竟有多好,也不知道多花一些錢來支付該筆費用,是否能帶給病人的真正臨床效益,久而久之,坊間因此出現「健保給付的是次等貨」、「自費的比較好」等以訛傳訛的說法。
為此,健保署評估自費醫材於臨床使用帶給病人的真正效益,並依「臨床實證」等級訂定合理的健保差額給付比例,健保最高給付40%,民眾最低自付60%,從而減輕民眾疾病治療的負擔,又可讓民眾使用到新式醫材。
以治療退化性椎間盤等疾病的「人工頸椎椎間盤」為例,目前多數院所收費約25.5萬元,最高可達30萬元。經過健保署與臨床專家討論後,考量人工頸椎椎間盤用於執行頸椎椎間盤置換術,功能不同於健保已給付的脊椎間體護架等因素,核定費用應在23.3萬元,依藥物支付標準及自付差額特材作業規範的規定,健保給付核定費用的20%,民眾自付80%,自付差額上限約18.7萬元。未來醫院向民眾收費不得超過此金額,估計每年約2,500人次受惠,至於健保財務負擔約1.17億元。
同樣治療退化性椎間盤等疾病的「特殊功能及材質脊椎間體護架」,考量現行術式是從背後置放為主,為使健保收載特材能與時俱進,同意從前面置放或具臨床實證顯示有較佳融合率的新特材,總共3大類40品項納入差額負擔,費用約5.1萬元~17.6萬元,健保給付其核定費用的20%,民眾自付80%,自付差額上限因不同功能類別而異,約4萬元~14.1萬元,估計每年約6,200人次受惠,健保財務負擔約9.2億元。
另外,用來治療嚴重心臟主動脈狹窄的「經導管置換瓣膜套組」,臨床實證顯示對於高風險或無法接受傳統開胸手術置換心臟瓣膜的病患,具有較低的死亡率及合併症,臨床療效及安全性較高,核定費用約109.7萬元,健保給付其核定費用的30%,民眾自付70%,自付差額上限約77萬元,估計每年約400人次受惠,由健保財務負擔約1.3億元。
健保署也在研議針對現行收載的9類差額特材(義肢除外),進行核定民眾自付差額的上限,尤其是自費金額占率達65%的骨科及神經外科手術醫材,同時也期待醫事人員優先考慮使用健保給付的特材(包含健保全額給付及民眾自付差額),減少民眾的自費負擔。
整體來看,健保署已感受到民眾對健保給付醫材與期待有落差,因此積極將新式醫材列入健保給付項目,但即使經過繁雜審議,納入健保後,新式醫材至少也要自費6成,大多數新式醫材仍在健保給付之外,民眾想使用,一樣要全額負擔。換言之,如果民眾不想自己付錢,醫療險仍然是必要選項,透過醫療險來取得新式醫材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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