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程芳瑀
一名網友在PTT上發文求助,表示日前車子借親戚開發生車禍,肇事駕駛完全沒保險,兩手一攤表示「進去關幾年就好」,業務員也完全沒有協助他們處理任何事情,慘痛經驗讓一票網友留言建議,車體險、意外險、醫療險三款保單一定要有,不怕損失後求償無門。
原PO詳述事件經過,自己幾周前將車子借給親戚開,在回程途中被他人追撞,對方在高速公路上超車,發現前方有大貨車時卻迴避不及,導致直接擦撞到他的車;親戚表示,有在後照鏡看到對方閃燈,但卻突然擦撞過來,讓車在原地轉三圈,親戚更直言「至今晚上都還會被這件事嚇醒」。
親戚車禍後有輕微腦震盪,也因受到驚嚇向肇事者要求精神賠償,原PO則是要向肇事者求償修車費7萬元。原PO指出,原本是想要「車規車、人歸人」,但對方表示要他付錢必須連人的和解也一起,且直接跟他們表明沒有任何保險,在聽到要求精神賠償之後,更是兩手一攤表示「進去關幾年就好」,讓賠償請求遲遲沒下文。
(政府規定投保的強制險,僅保障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對方駕駛、乘客)的傷害或失能、死亡,事故傷害的醫療賠償採實支實付,車體損失、精神賠償等都未包含在內。)
原PO表示,有請業務員協助處理,但業務員說對方沒保險,所以無法跟對方保險處理,而且原PO沒有保車體險,所以車損這邊也拿不到理賠,業務員僅建議他們直接去修車,然後跟對方求償車子的費用,如果對方不付就跟他說寄存證信函。
但讓原PO發文求救的主要原因,是他認為業務員沒有給他們適當協助。他指出,在事件發生時,業務只說已投保的保單不能支付任何費用,什麼都無法處理,更沒有幫忙處理任何事,讓他有如「五雷轟頂」,上面的建議處理方式也是他打好幾通電話才換來的建議。尤其這名業務是從原PO的媽媽年輕時就服務他們家人的保險業務,「遇到這種事對於他的處理態度覺得很不積極,有點難過。」
原PO還指出,事後因為賠償喬不攏要牽車回家,詢問別的業務時,人家還會教他們要使用道路救援,必須停在道路旁邊而非停在修車廠裡,「相對起來我們的業務只說他什麼都無法處理,別的業務還能教我們一些事情,會覺得選業務很重要。」
原PO的慘痛經歷也引來不少網友給予建議,表示有開車的人至少都要投保車體險,針對車損部分,讓保險公司跟肇事者代位求償就好,花錢省事。
網友指出,開車很順的人至少也要保丙式車體險,「兩車碰撞就賠,已經可以涵蓋80%以上賠案,剩下的要馬三寶、要馬開車開太快,除非你要車廠幫你翻新,不然丙式就很夠。」
也有人認為,至少要保乙式車體險(比丙式車險多保障車對物碰撞、火災、墜落物等事故),事故完直接修車,不用煩惱修理多少錢,金額保險公司會自行找對方追討,付出乙式保費可以讓你省下非常多事情,「有錢買車保險不要省」。
另外,針對多數人常聽到的「第三人責任險」是賠償對方的險種,像精神損失就可以透過第三人責任險理賠,不過這險種是「賠對方」,誰都無法確認發生車禍時對方到底有沒有保,因此網友還是建議「自己的意外險、醫療險保高一點比較實用,不然遇到開大絕、兩手一攤的真的很無解,就算法院判賠,對方繼續裝死也沒用。」
也有網友補充,「怕撞到千萬超跑要保超額險,怕撞到沒保險的要保車體與自身意外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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