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公會日前建議金管會以行政函令頒布暫行措施的方式,允許保險業得指定部分保險負債可用公允價值列帳,等於讓部分保單提前接軌IFRS 17,有助大舉拉升淨值,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昨(3)日直言,財報須對外公開「須有一致性做法較好」,意味金管會認為此舉恐難符合財報精神。
金管會官員坦言,此措施有三大問題需要考量,一、是否符合編列財報精神?有無比較性?包括跟國際和過去財報比較,二、如何指定「部分負債(保單)範圍」?又為何是部分接軌,而不是全部接軌?也會面臨外界挑戰。三、若接軌前又降息,是否會有新問題?例如降息又讓負債面大幅飆升,恐又衝擊淨值等問題。
官員也說,財報基本上要遵循公報規定,之前壽險業做「債券資產重分類」是因IFRS 9有重分類專章,這是在公報範圍內,但如果不是,僅一個金管會函令就要改變,需有合理性,很多問題尚未釐清前,再請業者做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