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民眾都以為汽機車都有投保「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險」,就算發生車禍最起碼還能拿到應有的賠償,但實務上強制險能請領到的理賠真的很有限,下列這個案例就是讓大家理解,強制險能理賠的範疇有多少限制,所以花點小錢把自己的行車風險轉嫁是絕對有需要的。
一名女網友指出,自己3月中旬時發生車禍,肇事者表示有投保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險,加上自己還在持續在看診復健中,所以在談和解時雙方協議和解金不含強制險理賠,等她復健完成後自己再去申請醫療與交通費的強制險理賠。
和解後女網友由於停職在家休養,生活支出與醫療復健費很快地就讓她坐吃山空了,所以即便療程尚未完成,她也決定先整理好5月中旬、約2個月期間的醫療、交通開支內容,先去申請強制險理賠,合計掛號費約2,900元、醫藥費500元、打針1,200元、收據210元、交通來回5,000元左右、復健費用3000元,原本預期可以拿到一萬多的理賠,沒想到她只拿到6700元。
女網友指出,自己都有將收據和診斷書交給保險公司,做復健0元沒收據,也有提供「復健卡」證明。但理賠金額卻與她計算的不一樣,強制險交通部分僅理賠3,800多元、醫療費用也只理賠2,900多元。
她認為金額不對,於是她請理賠專員提供理賠明細,想了解不賠付的項目以及原因,但明細當中都沒有紀載,理賠專員也僅說明醫藥費、打針是自費項目不賠付,收據只會賠一張等,讓她疑惑「真的是這樣嗎」,只好在《Dcard》保險業版請網友協助解答。
網友回應表示,「自費本來就不會賠,要屬於健保範圍才會給付」、「強制險並不是醫療單據上所有給付項目都有賠」,直接建議,「自費項目你可以靠自己的醫療險去做給付」。
還有人指出,強制險的醫療費用理賠有提到「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醫療材料」,建議原PO可以用這點去主張爭取理賠,但也直言這可能無法解決原PO的燃眉之急,還是早點養好傷、盡快恢復工作才能解決荷包問題。
而強制險的給付範圍包含死亡給付、失能給付、傷害醫療給付。而網友這種狀況只能申請傷害醫療給付,核可的理賠大致如下
急救費用 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健保部份負擔 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應自行負擔費用
註解
病房費差額 每人以1500元為限
膳食費 每日180元為限
義肢器材及裝置費 每一肢 5 萬元為限
義齒器材及裝置費 每一齒 1 萬元為限,最高以 5 萬元為限
義眼器材及裝置費 每一眼 1 萬元為限
健保不給付之醫療材料
看護費用 每日 1200 元為限,最高30日
接送費用 最高以 2 萬元為限
所以不符合的就會被剔除,能獲得6700算不錯了!
所以型車上路本就很多潛在風險,因此除了強制險以外,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也是不可缺少的保障,畢竟現今社會路上跑的轎車動輒數百數萬起跳,一個擦撞很可能就必須賠償對方數十萬到數百萬,而醫療險與意外險則是轉嫁車禍後醫療開銷的工具,更是行車上路前必備的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