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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8

得了「癌症」,癌症險卻不賠?什麼是原位癌?

黃炬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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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炬楷


A小姐有癌症險,而且被醫生診斷出罹患乳癌原位癌,因此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可是保險公司卻以「原位癌」非理賠範圍而拒絕理賠。

為什麼保險公司要拒賠?

原位癌的定義:
 
原位癌係指上皮細胞癌最早期,或定義為第0期的癌症,也就是說如果癌細胞只有侷限在表層的黏膜層,並未穿過基底膜,則定義為原位癌,包括子宮頸癌、乳癌、泌尿道移形上皮細胞癌的早期均可以是原位癌,其診斷必須在顯微鏡下觀察。
 
由於原位癌並未穿過基底膜,未深入黏膜下層(sabserosa),較不容易出現遠端轉移之情形,經過適當治療(通常是手術切除,或合併放射線治療,有90%很高的機率可以治癒的。
 
建議有買癌症險的保戶,一定要拿癌症險的條款出來看看,是否有理賠「原位癌」的部分,尤其是好幾年前買的癌症險更一定要重新檢視。
然而並不是每一種原位癌都是好治療的,像是「乳房腺管原位癌」,就具侵襲性、多發性,尤其是粉刺狀癌極易變成侵犯性乳癌,故其治療需較為積極。
 
部分的原位癌開刀切除後,還需持續做化療才可避免轉移的風險,所以就算是原位癌也是需要長期抗戰的。
 
近幾年買癌症險的保戶,正常來說都應該有包含原位癌的理賠,所以如果您的癌症險保單已經是好久以前買的,可以考慮重新規劃,並增加癌症的保障項目。
 
《本文由凱泰保險顧問網授權提供好險網使用,非經凱泰保險顧問網同意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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