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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0

你知道酒駕可能讓強制險保費翻倍,甚至….?

羽聞 張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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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w觀點】

✎好險網/羽聞 張半

✸觀點:

每年至少百人死於酒後駕車
 
前些日子一場車禍,駕駛二十七歲的許先生自撞分隔島打滑,傷勢十分嚴重,但礙於被夾在車內,消防隊竟必須切開車體才能將他救出,未到醫院即過世,經抽血測驗,酒精濃度高達0.89,家人難過不已,白髮人送黑髮人。
 
「酒後搭TAXI、安全又EASY。」,「平安不酒駕、酒駕不平安。」,都是耳熟能詳的預防酒駕標語,然而根據警政署的資料,每年有百人死於酒駕,不含括其他受傷者,可見開車貪杯、樂極生悲。
 
 
酒駕者再犯機率高,立委:擬累計加費調整到三年
 
除了交通條例的懲處,目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如果車主有酒駕違規,每違規1次隔年保費要加費2100元。立委曾銘宗建議加費應從1年延長為3年,加費基數從2100元調高為3600元,達嚇阻效果。
這有什麼影響嗎?金管會指出,現行規定加費沒有上限,如果以5年紀錄累計,恐怕會核算出非常可觀的保費。若加費為3,600,三年必須多繳萬餘元才能獲得強制險的保障。
就算車主買了意外險,假設因為酒駕而身故、全殘,則保險金將「一毛不賠」!
 
若是有總喜歡小酌的親朋好友,也不妨提起此訊息並提醒,如有酒駕,即使有投保意外險,身故或殘廢可是拿不到理賠金的,
因為在意外傷害險契約條款「除外責任(原因)」中的第三項,明確指出「
被保險人因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致成死亡、殘廢或傷害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而且,就算駕駛人轉一個彎,另外投保第三責任保險的附加傷害保險,假設意外是因為酒駕,也一樣是不會拿到保險理賠金的。愛自己,也愛家人,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保障要做足。
 
✸新聞摘要:
目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規定,若有酒駕違規,每違規1次,隔年保費加費2100元。立委曾銘宗建議加費應從一年延長為三年,加費基數從2100元調高為3600元,以達嚇阻效果,理由是從保險層面來說,酒駕者肇事風險高、出險機率大。
 
新聞出處(請點連結):聯合新聞網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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