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盡忠服役18年整癌逝 卻因年改丟了妻小安家半俸
國防部依年金改革要點,取消軍校年資可併計取得服役20年可支領終身俸資格的規定,且這項規定溯及既往,軍中近期採取「買年資」,年資可外加但不得內含。
一位服役18年的陸軍林姓中校不幸於本月5日病逝,按原規定他併計軍校年資原可取得領取終身俸資格,留給妻小領取「半俸」維持生活,但因年改讓他不符合服役20年支領終身俸資格,現在家人只能撫恤一次領取退休金。同期同學公開在網路社群上為林中校抱不平,「一個無信政府的年改後,卻拿了我同學一生奉獻軍旅的唯一保障」。國防部上午允諾,將在考量當事人最大權益前提下,依軍人撫卹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署名黃埔軍校89年班正69期張人傑在網路社群發表公開信表示:「18年前我的好友春長與我一同下部隊服務,同在52工兵群任職排長。任職的18年他協助桃芝、賀伯風災;88水災時更深入小林村。他也是軍中103年的父親節楷模。但他於107年11月5日過世,與癌症對抗三年,留下兩個小女兒與妻子,依法我們期上原本107年11月4日可支領終身俸。但一個無信政府的年改後,卻拿了我同學一生奉獻軍旅的唯一保障,這是我同學應得的不是多拿的,如今卻不再有。政府怎忍心讓軍人流血、軍眷流淚。」
張人傑為文說,「再過幾天11月24日剛好是他原本的生辰,然而剛好也是選賢之日。我原本並沒有很鮮明的政治色彩,但現在我至少明白,誰是一個無信者。一個無信者不論說什麼,日後都可能變掛。而這也是『信』的重要」。
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今日表示,軍人服現役期間因病亡故時,依軍人撫卹條例規定核算服役年資發給一次卹金,有關後續請領年撫金或終身支領退休俸的半數,國防部將在考量當事人最大權益前提下,依軍人撫卹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國防部說,有關故陸軍林中校,軍旅期間歷任各項職務均戮力以赴,對於遺眷後續照顧,將由陸軍司令部以最有利當事人方式,依法全力給予權益保障,並協助全般治喪事宜。
而林姓軍官遺孀也透過臉書呼籲,感謝有袍澤為逝去的家人發聲月退俸的問題,很謝謝大家為她跟兩個年幼孩子著想,「她只有滿滿感謝」。但家人希望一切按部隊規定,相信軍方有最好的安排,不希望被選舉消費。家人只希望順利完成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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