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費依法調升 學者建議減少給付來平衡財務
國民年金保險開辦立意良善,讓沒有公保、勞保等社會保險的人還有一個起碼的保障,保費依法必須每兩年調升。有學者認為,當財務出現問題,若調漲不是好方法,可以思考降低給付,國民年金中的「老年年金」是較適合降低給付的項目。
國民年金保費依法需調升,才有力付錢給未來龐大的納保人口,但弱勢族群可能面臨繳不出的困境。衛福部社保司司長商東福表示,國民年金不像全民健保每年「即收即付」,是一筆世代互助的錢。年輕人一起繳保費,讓孕婦有生育補助、身障者有年金之外,也讓65歲以上的老人能享有年年金、遺屬年金與喪葬給付,也因為性質特殊,必須每兩年有精算報告,視情況調整收費。
最新的精算報告日前出爐,俗稱為潛藏負債的「精算現值」達1兆943億元。商東福解釋,「精算現值」不是指現在手邊要用的錢,是指如果現在暫停收保費、立即結算出來需要支付的錢,這個金額本就會隨著納保與給付人次、被保險人繳費年資增加而成長、是正常現象,不是破產。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國民年金的保險費率自開辦時的6.5%起跳,每兩年可調高0.5%至12%,過去8年、4次調漲0.5%,目前費率為8.5%。精算報告顯示,倘若費率維持8.5%不變,30年後將無法支應當年度給付,至於要調漲多少,會在今年年底公布。
每兩年持續調漲的國民年金保費,讓許多人大嘆「懲罰失業者」。商東福認為,往正面想,這是讓沒有公保、勞保等保險的人,還有一個國民年金保險把他接住,即使繳不出保費,也還有長達10年的繳費寬限期,期盼國人盡量支持。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認為,當財務出現問題,解決之道「要嘛多收,要嘛少付」,但持續增加保費,對於沒有工作收入的經濟弱勢可能有困難,因此可思考是不是減少給付。
國民年金的給付包括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遺屬年金給付、喪葬給付與老年年金給付,辛炳隆認為,可優先思考降低勞年年金給付,因為相較於這個項目,其他項目較具「意外險」性質或較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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